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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雷怒斥搜狐优朋普乐十宗罪:自身劣迹斑斑

 

  

迅雷怒斥搜狐优朋普乐十宗罪:自身劣迹斑斑

  两个发布会都在一个宾馆,双方针锋相对 

迅雷怒斥搜狐优朋普乐十宗罪:自身劣迹斑斑

  讯雷CEO邹胜龙

  10月28日消息,视频网站之间的版权大战已经白热化。迅雷网络今日在深圳召开发布会,矛头直指“反盗版联盟”发起者搜狐公司和优朋普乐。在发布会上,迅雷CEO邹胜龙、迅雷网络首席运营官罗为民更是怒斥对方为“虚假联盟”,并总结了对方“十大罪状”。

  与此同时,“反盗版联盟”也在深圳同一家宾馆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启动第二轮联合行动:以“长期盗版权利人作品行为”的名义,对迅雷发起大规模诉讼。

  有趣的是,两个发布会都在同一个宾馆,两家摆放的宣传易拉宝更是针锋相对,由于双方工作人员言辞激烈,会场外一度出现混乱,甚至引来警方关注。

  从今年9月15日反盗版联盟成立并起诉优酷网至今,国内视频网站版权之争已经持续了长达一个多月的时间。从目前来看,这一系列纠纷显然还不看不到和解和平淡的迹象。

  迅雷今天在名为《十问搜狐、优朋普乐“虚假联盟”》的白皮书,以前所未有的强烈语气,对搜狐、激动网、优朋普乐和华夏视联等公司成立的“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进行了怒斥。并指出,搜狐网以版权裁判自居,使用双重标准,优朋普乐则是无技术、无用户、无优质内容的“三无公司”。

  以下为迅雷罗为民宣布的“十问”内容:

  一问搜狐:以版权裁判自居,何以“越俎代庖”?

  二问搜狐:使用双重标准,怎能“州官放火”?

  三问搜狐:联盟成员相互起诉,莫非“监守自盗”?

  四问搜狐:自身劣迹斑斑,为何“贼喊捉贼”?

  五问搜狐:不思版权内容建设,怎能“舍本求末”?

  六问优朋普乐:被判盗版第一大案,如何“黑道洗白”?

  七问优朋普乐:无视广电总局政策法规,竟敢“以身试法”?

  八问优朋普乐:“三无公司”赤膊上位,妄图“蚍蜉撼树”?

  九问优朋普乐:挟持电视厂商,真能“螳臂当车”?

  十问优朋普乐:既然与搜狐同床异梦,何以“沆韰一气”?

  以下为媒体发布会全程实录:

  记者:一方面,代表用户觉得迅雷产品很方便,对于版权,用户并不关注,只是关注产品好不好用,另一方面,作为记者,我会关注版权方面,刚才您介绍迅雷拥有版权影视内容5896个,什么是版权影视内容?第二个问题,迅雷产品总数多少,版权产品占多少比重?

  邹胜龙:首先,介绍一下这个行业的结构,最上游是制片方出品方,中间有很重要的环节,我们叫分销渠道,迅雷主要采购对象是当中的分销渠道,我们跟出品方有采购,但是非常少。去年3月份,我们在人民大会堂做了一个发布会,做了一个版权认领项目,这个项目本质是希望通过版权联盟,让有版权的分销商、出品方跟迅雷对接。经过2年努力,有许多版权出品方及分销商,进入了这个联盟,他们的产品上传到迅雷网站的时候,我们会匹配这个产品是不是进入到版权联盟的合作伙伴,有可能是出品方,也有可能是分销商。 

迅雷怒斥搜狐优朋普乐十宗罪:自身劣迹斑斑

  迅雷发布会现场,搜狐反盗版联盟发布会就在隔壁

  片库的收益分成分为两种,一种先付版税,也有可能通过事后广告分成,版权有时间性,或者直接付费,或者利益分成,或者两者兼有。这是目前互联网在线视频主流的商业模式。

  迅雷上版权内容所占比例,这个问题没有答案,电影上传上去,我们肯定知道的,是片库的合作伙伴,剩下的是我们不知道的。有可能有,有可能没有,因此没有一个比例。

  记者:我们知道分销商有多种,迅雷分销商是不是生产商授权在大陆进行传播的?咱们这种分成方式,生产方是否认可?还是只反馈到了分销商?

  邹胜龙:第二个问题比较直接,一般分销商跟出品放买的时候,叫9 7 3 1 2 3 4 4 8 :

本文来源:华军资讯 作者:厂商投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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