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炬生被永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这也是永康市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件。
刘炬生来自江西省万年县,2010年初,他来到永康务工。打工挣的钱并不多,工作也比较辛苦,年轻的小伙子是典型的“月光族”。后来,他便开始对现状越来越不满,思来想去,想起了在老家时,表哥告诉过他一种生财方法,每天可以从网吧里赚到钱。
刘炬生灵光一闪,有这么好的方法怎么能浪费呢?他马上上网联系上了在老家的表哥,两人经过热烈的讨论后,达成一致。一起到永康来“发展业务”。
很快,表哥程鑫(另案处理)来到了永康,在一家小旅馆住下。刚安顿好,两人就开始物色目标。
两人去了永康多家网吧进行勘察,选中其中几家生意较好的作为备选目标。接下来,就是面试了。最后,程鑫成功在一家较大的网吧当上了网管。拉拢了网吧中原来的两个网管加入自己的队伍后,程鑫在网吧电脑里安装了一个软件。
之后,程鑫和刘炬生就每天挑选网吧中较大金额的收银记录进行删除。下班后,这些钱就神不知鬼不觉地进了他俩的口袋,一部分则作为分成给了网吧的其他管理员,当做封口费。
到了2011年上半年,网吧中的网管相继离开了,老板又招收了两名新的收银员。一时间,很难“开展工作”。
为了将生意继续下去,刘炬生找到了这两名收银员,告诉她们自己有办法每天从网吧中赚钱,邀请她们加入。起初,两人并不是很相信,程鑫便向她们介绍了具体方法,在程鑫等人的一再劝说和金钱的诱惑下,最后两人也同意入伙。
就这样,他们又开始通过非法软件删改网吧pubwin管理软件收银数据,侵吞网吧收银款。
纸包不住火,几个月后,网吧老板发现了这一情况,并向公安机关报案。2011年3月6日,警方根据线索将刘炬生抓获。同案犯程鑫等人也已相继落网。几个月里,这些人究竟捞了多少钱进口袋,一时很难确认。钱也早已被挥霍一空,具体数字,连他们自己都不记得了。
经永康市人民法院审理,刘炬生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