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间“拍肩”,俩月盗手机近百
“拍肩”都是瞬间完成的,大约仅需要3至5秒。
“其实他们的作案方法很简单。”黄检察官说,盗窃手机者一般是两人同时行动,一个人在一边“拍肩膀”,和上网者聊天,或者求助、或者说对方的钱掉地上了,或者向其推销游戏点卡等。而此时,另一边的盗窃者迅速伸手将上网者的手机拿走。
小张就是这样丢的手机,他找网吧经营者调取了当时的监控录像后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他们的特点是流动作案,一个网吧一般只偷一部手机,进去偷了就走。”据黄检察官介绍,主要负责偷盗的是来自广西的3名犯罪嫌疑人,他们雇用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开车,负责盗窃后拉他们逃离现场。有时候,一个晚上,他们要跑北京市怀柔、密云、顺义几个区的多家网吧,能偷盗七八部手机。
3月,又有两名失主报案,黄某等人进入警方视野。4月19日,北京市西城区警方再次接到失主报案,称一部价值2100余元的手机在网吧被盗。经蹲守,民警在该市朝阳区某烟酒店内将嫌疑人黄某等4人抓获。
两名犯罪嫌疑人均有前科
记者了解到,黄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皆是广西来京人员,其中黄某、江某几年前都因在京网吧盗窃手机被判刑。
2008年,黄某在北京市朝阳区一网吧盗窃手机时,因暴力拒捕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服刑期超过一年的要回原户籍地服刑。于是黄某回到广西服刑。在狱中,他遇到了比自己大2岁的江某,而江某也是因为在网吧盗窃手机被判刑的。
同样,江某因在北京市大兴区伙同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在逃,另案处理)共同在网吧盗窃手机,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0年7月,黄某出狱。2011年1月,江某出狱。出狱后不久,二人联络后,又从广西老家叫上了22岁的何某。3月,三人坐飞机从广西来京作案。
对此,黄检察官认为:“有相似犯罪经历的罪犯,如果服刑时相互交叉感染,结为‘友谊深厚’的狱友,出狱后,更容易重新走上犯罪道路。而且,其犯罪手段、社会危害程度都超过前一次犯罪。这应该引起监狱管理方面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