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琼海法院审结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被告人朱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1000元。
经查,被告人朱某某在父亲与朋友等人共同投资的一家网吧做技术管理员,朱某某在其父及几名投资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请人在网吧内构建局域网,随后,从互联网上下载淫秽电影,购置大容量硬盘存储好,供客人观看。
今年3月,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对该网吧进行检查,但朱某某通过远程操作将存有淫秽电影的文件夹删除。公安机关对扣押的电脑主机硬盘进行数据恢复后,经鉴定,硬盘中存储涉案视频文件201个,均被认定为淫秽物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某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视频文件,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