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口市文体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文化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等十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文化部《关于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通知》精神,加强网吧日常监管和规范行政处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结合海口市网吧市场现状,特制定了最新的网吧违规处罚量化标准。
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以及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或由于接纳未成年人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一次接纳2名以下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30日;一年内2次接纳2名以下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超过规定营业时间2小时以上仍在营业的给予5000元罚款。
未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和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第一次发现,给予5000元处罚。第二次未按有关规定登记的,给予10000元处罚。对一年内3次(含3次)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30日。未按规定时间(不少于60日)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60日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发现一次,罚款3000元,第二次发现,罚款6000元,累计3次,停业整顿30天。对于经营非网络游戏的网吧,给予50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