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职务侵占案。一名网吧经理通过后台管理密码,让自己享受到充2元拿1万元网卡的“超优惠措施”,给上网卡制造出6位数金额。
30多岁的邱某从2005年开始做旺庄某网吧的经理,网吧第一任老板很信任邱某,全权委托他负责,把网吧的后台密码告诉了邱某,通过该密码进入程序后能更改网吧的设置,甚至修改优惠措施。偶然的一次,邱某发现了密码的特殊功用,将优惠措施改成充1元送999元。
他在一张捡到的上网卡里“试验”了一两次,因为害怕,他将卡通过自己上网或送给朋友用掉了其中的金额。后来网吧换承包人,新老板没告诉他密码,直到去年6月,邱某在网吧添置设备过程中又获知了密码。
6月的一天下午,网吧没人,邱某便通过密码进入网吧管理程序,将优惠措施改成充2元送2000元,充了一次,接着改成充2元送5000元,再改成充2元送9998元,连续充了十几次,当天他的上网卡内出现20多万元余额。
网吧吧台上可以查看当天的充值记录,但无法看历史记录。为了不让别人发现,邱某哪天充钱,哪天就死守着吧台不离开。同时知道密码的还有老板和系统维护员,但老板不懂怎么查询,系统维护员则是外请的,定期才出现一下,邱某的胆子便越来越大。平时顾客来上网,他就把卡里的金额转账给顾客,顾客交的钱直接进入他的腰包。
从此,邱某的月收入从2000多元暴涨到了上万元,多的时候甚至超过2万元。但是,大笔钱放在一张卡里毕竟让人不放心,邱某便把顾客上网后丢掉的、仍是原始密码的上网卡收为己用,将部分金额分散转移到40多张卡中。这样,即使他平时常为顾客转账,网吧里谁也不知道他有巨额卡。
今年5月下旬邱某回福建老家,将为顾客转账的工作交给一名小网管。后来在电话中得知小网管卡里没什么钱,喝醉酒的邱某便吹牛说他的卡里有很多钱,并把卡号告诉了小网管。小网管一查那张卡,发现有30多万元余额,立即告诉了老板。老板找来系统维护员,查出有人通过密码向卡内充过80多万元上网费。
落网后,邱某承认自己已实际到手20万元左右,法院根据网吧通常的充 100送100的优惠,认定邱某共侵占了40多万元。由于邱某有自首情节并积极退赃,12月10日他被酌情判处5年6个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