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网海南视窗接到海口市琼山区网吧业主投诉,该区工商局以网吧电脑属性中出现微软公司注册的"windows"商标,属于"商标侵权"为由,罚款1-3万元。业主们认为他们确实使用盗版"windows",但其性质应当是"著作侵权",工商局以"商标侵权"出面罚款有些牵强。对此,本网记者对琼山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工商依据《商标法》定性商标侵权
在琼山区工商局负责人的指派下,该局东门工商所副所长林电接受了采访。林电表示,今年8月初,微软公司与琼山工商分局取得沟通,要求对辖区内网吧使用"windows"软件,存在的商标侵权进行查处。分局经过调查取证,及与微软公司进行核实,认为辖区内网吧所使用的盗版软件存在对微软公司"windows"、"microsoft"商标的侵权。
对其定性为商标侵权的依据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工商部门称:罚款只少不多
林电称,在查实并认定辖区网吧存在商标侵权后,分局要求网吧业主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依据是《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目前,琼山工商分局实际罚款标准是,100台电脑左右规模的网吧罚款8000元,规模更大的网吧罚款1万多元。林电称,由此可见,实际罚款数额较法规规定的上限是偏低的。东门工商所辖区共有10家网吧,已有6家缴纳罚款结案。
网吧业主:不侵犯商标,侵犯著作权
对于琼山工商分局的定性和处罚,该区某网吧负责人表示不认同。他认为,使用盗版软件虽然不对,但其行为应当是侵犯了著作权,工商部门这一做法,有从网吧市场分杯羹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