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冠县网吧全部关闭整治的新闻近期在网上炒得热火朝天,虽然笔者不是一个喜欢念旧的人,但是此番情景,不由得又让人回想起2006年在山西方山县,因为一封家长的控诉信,方山县委书记一怒之下下令关停全县所有网吧。如今只不过“物是人非”——在一样特殊的时间,采取一样特殊的手段,制造了同样特殊的事件,只不过这一次人物发生了变化,由方山县的县委书记换成了山东冠县的县长。
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我们从冠县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的口中基本了解了此次治理整顿该县网吧的几个背景:一是今年3月国家有关部门发文对此提出要求;二是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年“两会”期间都反映此类问题,要求治理网吧的呼声很高;三是7月份学生暑假开始,网吧容留学生现象增加;四是正逢国庆60周年,同时十一届全运会在山东举办。因此,需要进一步净化网络文化市场环境。
不能否认的是,冠县关闭网吧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采取这种运动式管理的方法却是非常值得商榷的。众所周知,文化部提倡的是网吧长效管理机制,而冠县这种运动式管理方法显然与该机制格格不入。
对于此次事件,冠县县长牟桂禄无奈地表示:“我们是对网吧依法进行整顿规范,不是关闭。当你看到每天早上五六点钟,网吧业主拉开卷帘门往外放孩子的场景,就会觉得我们这么做并不过分,不对网吧进行管理对不起老百姓。”
但笔者认为,即使冠县采取这种过于极端的方式有其苦衷,这种“苦衷”也经不起推敲:为什么这些严重到需要“全部关闭”的网吧的问题此前一直发现不了?为什么这些违法的网吧能一直违法经营到现在?
事实上,对于网吧违规的问题,在文化部2002年出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就做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近年来,文化部连续发文强调地方文化部门在管理网吧的问题上要采取“退出机制”,即对于多次违规和违规情节严重的网吧要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吊销网吧牌照。如此坚决的管理方针,并非一朝一夕之事,更不能期望通过一两次运动式的管理整治就能完全落实,毕竟面对低廉的违规成本,还会有更多的人去追逐违规所带来的高额利润。
因此,回过头再来看冠县县长的“苦衷”,笔者更加无奈,因为这个“苦衷”不是别人造成的,而是冠县自己送给自己的。试想,如果冠县能够在平时的管理工作中积极启用网吧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网吧违规成本,对于违规网吧及时采取处理措施,甚至动用吊销牌照的“大棒”,同时,鼓励和扶持优秀网吧,给其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优胜劣汰,相信事情不至于发展到如此尴尬的地步。
从某种角度来讲,市场管理在很多层面上体现的仍然是“人治”,是一个管理者的意志。由于平时疏于管理,当积攒的问题越来越多,超过各方的忍耐力度,就要搞一次运动,如此反复,从而陷入恶性管理流程。
事实上,抛开冠县,放眼全国,具有类似运动式管理思想的管理者还大有人在,因此,在推进我国法治进程的大背景下,当务之急就是要让这些管理者转变观念,坚决果断地贯彻执行网吧长效管理机制,将相关的法规落到实处,在管理中真正体现“法治”精神,因为法律的公平、公正能相对客观地保证管理部门对于违规行为的“零容忍”,保证网吧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