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4个小时的寻找,昨天上午10时30分左右,兰溪市民陈女士终于在市区兰荫路的E网情深网吧找到了正在上网的儿子小明(化名)。
情绪激动的陈女士告诉记者,儿子今年17岁,在兰五中读高一,平时都是住校的。星期六晚上,儿子说要住在学校不回家了,第二天一大早陈女士去学校找儿子,但找不到。心急如焚的她想儿子会不会去网吧上网了,随后找了很多家网吧,最后在E网情深网吧两楼找到了正在上网的儿子。陈女士当时很生气:“家里有台电脑,平时儿子想要上网查点资料,我们都会同意的。想不到他却瞒着我来这里上网。”
小明说:“父母曾多次提醒我不要去网吧,因为网吧里人员的身份复杂。今年2月,我在家里做完作业,打算去新华书店看书。路过这家网吧时,出于好奇进去看了一下。当时收银台上标明上网收费每小时2元,于是我就花2元钱上了网。那次以后,隔段时间我都会去网吧上网。”有了第一次上网的经历后,小明常借打篮球等名义偷偷去网吧上网,一直没有被父母发现。
小明告诉记者,由于父母平时工作比较忙,见面的时间并不多。而父母对他要求很严格,让他感到压力很大。渐渐地,他就变得不愿意和父母沟通了,有心事宁愿憋在心里也不愿意和父母说。
陈女士说:“也许我们关心的方式和他希望的不一样,但是哪个父母不心疼自己的孩子,再怎么责备都是为他好。”
随后,记者采访了兰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工作人员裘剑波。他告诉记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对于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视情节可处以3000元至1.5万元的罚款。”
目前,执法人员已对该网吧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