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前的版本”帮你恢复文件
重要文件被意外修改、删除或损坏,有没有挽回的余地呢?不需要借助第三方软件,Vista中的“以前的版本”功能就能帮你搞定这些。
1、“以前的版本”不同于系统还原
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版本的Vista都提供“以前的版本”功能,家庭版中是没有此项功能的。另外,“以前的版本”与我们所熟悉的系统还原有一些区别。后者主要是对系统文件进行还原,从而撤消对计算机的系统更改,不过无法恢复已删除或损坏的文件。“以前的版本”需要利用还原点,不过其主要是针对文件进行还原,这只是还原点的一部分文件以及文件夹的副本。
2、为非系统分区创建卷影副本
要在某磁盘分区中使用“以前的版本”的功能,必须启用对该分区的“系统保护”。默认情况下,Vista只是为系统所在磁盘启用了“系统保护”,如果要保护非系统分区上的文档或数据,我们可以通过如下操作来实现。假如我们需要为E分区创建卷影副本,依次执行“开始→控制面板→系统和维护→系统”,点击左侧窗格中的“系统保护”打开“系统属性”对话框,在“系统保护”标签下勾选“本地磁盘 (E:)”,Rahman单击右下角的“应用”按钮。接着再次选中E分区单击右下角的“创建”按钮,根据提示完成首次还原点的创建工作。这样,打开E分区属性对话框就能够在“以前的版本”标签下看到刚才创建的卷影副本。(图1)
3、还原到以前的版本
如果某个文件(文件夹)被进行了多次操作,甚至可以说是面目全非,只要所在的磁盘已经启用了“系统保护”,那么可以很轻松地还原到以前的某个版本。找到需要还原以前版本的文件(文件夹),右击打开属性窗口,切换到“以前的版本”标签,在这里可以看到“文件版本”列表框中显示了所自动保存的卷影副本。如果需要还原到某一版本,选中后单击右下角的“还原”按钮,确认之后即可从当前版本还原到所指定的版本。不过,此项还原操作将无法撤销,因此请事先做好备份工作。(图2)
4、还原被删除或重命名的文件
Windows Vista有一个非常人性化的功能,当我们不慎删除或重命名了某个文件(文件夹),那么立即按下右键菜单选择“撤销删除”就可以了,或者按下“Ctrl+Z”组合键进行撤销。不过,如果在这段时间内你已经进行了其他的文件操作,那么刚才的方法就行不通了,但如果该文件(文件夹)所在的磁盘启用了“系统保护”,那么我们可以通过“以前的版本”功能进行恢复。
首先,依次进入被删除或重命名文件(文件夹)所在的上级路径,单击左侧窗格底部的“文件夹”旁边的“∧”按钮,目的是为了展开文件夹列表。右击选择然后定位到包含已删除或重命名文件或文件夹的文件夹上。接着,右键单击该文件夹,此时会看到快捷菜单中的“还原以前的版本”命令,选择后可以看到当前可以选择还原的所有版本。最后,双击需要还原的某个版本,此时会打开一个“以前”的文件夹窗口,可以看到窗口顶端的标题栏中显示了以前从未看到的时间信息,这就是保存在系统中的卷影副本,在这里将需要还原的文件或文件夹拖曳到其他路径下就可以了。(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