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深圳一家网吧擅自播放电影《非诚勿扰》,北京视渠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将深圳市金利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利满公司)和深圳市金利满实业有限公司攻略基地网吧(以下简称攻略基地网吧)告上法庭,福田法院一审认定网吧一方存在过错,一审判赔6000元,金利满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网吧不服提起上诉。深圳中院对此案进行二审时,当庭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授权起诉
北京视渠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起诉称,2008年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兄弟公司)、寰亚电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亚公司)及浙江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影视集团)投入巨资,联合拍摄完成贺岁大片《非诚勿扰》。该片自2008年12月底公映以来,取得了很高的票房收益和极佳的市场口碑。2008年,寰亚公司与浙江影视集团分别出具确认书及版权声明,确认华谊兄弟公司拥有该片于中国内地的独家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以自身名义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并获得赔偿的权利。
2009年4月25日,华谊兄弟公司出具《著作权授权书》,授权原告负责办理该剧相关维权事宜,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向侵权者提起诉讼,进行和解与调解,接受赔偿。原告通过调查发现,被告未经授权在被告网吧的局域网上非法复制并传播原告享有权利的上述电影。被告行为侵犯了原告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播放《非诚勿扰》的侵权行为,并立即删除该影片;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万元;被告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