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吧上网被人打 报复砍人被起诉
红网凤凰9月23日讯(通讯员 吴文玉)杨某上网时与吴某发生冲突,下网后起意报复,手持西瓜刀将吴某捅成重伤。9月23日,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对被告人杨某提起公诉。
被告人杨某,性别男,成年人。吴某,性别男,未成年,为某中学学生。两人均为凤凰县人。
2010年11月底,正逢凤凰县吉信镇赶集,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吴某等人在吉信镇一网吧内发生冲突,被告人杨某被吴某殴打,遂心生怨恨,蓄谋报复。2010年12月03日14时,杨某手持钢筋和西瓜刀守候在吴某就读的中学门口。14时30分,吴某放学回家,杨某跟随在后,当吴某走到吉信镇209国道汽车站时,杨某冲上前去,先用钢筋打吴某,钢筋被吴某挡掉后,便手持西瓜刀朝吴某腹部捅了一刀,随即拔刀逃跑。 wglm.net 整理收集
2011年1月12日,吴某的伤情经凤凰县公安局鉴定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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