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管理人员离职需报股东批复,其他人员离职时需上报管理核实同意后,再由执行经理签字后,才同意离职。所有人员只有在交接完成后,才能离职且计发工资; 第十一条离职人员工资按分店正常时间发放; 第十二条普通员工见工期为三天,七天内离职的不发放工资。
本文来源:网络 作者:xubin0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