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销售管理
第一条 各分店收银员为网吧接货人,股东负责人为进销货物;
第二条 进销存商品包括股东指定之直营商品;
第三条 为便于供销结算货款,货款每月结算一次。与各供应商结算期规定为30-31日;
第四条 盘点工作要落实好,每日至少盘点一次,月底作全面盘点一次。若出现差异数,先由收银员负责;
第五条 对于经销商赠送的促销产品需进入进销存管理系统;
第六条 分店销售商品价格制定时,应遵照公司的规定;
第七条 分店需设定各种商品的库存警示数量,低于或接近该数量时,必须在当天内提出采购申请,否则由此引起的无货销售的责任,由该分店收银员承担;
第八条 分店商品包含点卡等商品。
资产管理
为加强设备资产的使用、调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制定以下资产管理办法。各分店按要求进行资产盘点、调查和管理。
第一条 根据公司规定,股东是分店资产最终负责人。鉴于分店人员流动性大,为确保门店资产交接的准确性及安全性,各店网管与收银员应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及时监督了解资产交接情况,员工离职时如交接没完成或不清楚,不能同意其离职申请,分店资产若与之前登记不符,收银员必须负全面责任;
第二条 各分店收银员负责资产签收、资产账本登记等所有统筹工作;
第三条 资产登记的内容包括:分店IT 设备的用途、配置、位置情况等;
资产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IT配件三大部分:
(1)固定资产:分店正在使用的IT设备、空调设备、网络设备、收银设备,电器等;
(2)低值易耗品:家私,工具,办公用品,分店灯具等;
(3)IT配件:键盘鼠标,摄像头,耳机,鼠标垫,UPS,机柜,或闲置、备用的IT设备等。如丢失必须由收银员照价赔偿。
第四条 分店根据公司分类编制资产编号;主机编码、显示器编码、空调编码、服务器和监控系统编码、路由器和交换机编码桌子编码、 椅子编码等等
第五条 分店资产进店后必须进行入库登记。资产进行领取时领取人必须办理领取手续且签字;
第六条 分店设备损坏无法修复时,需向技术部提出报废申请,经股东审核同意后才能报废处置;
第七条 分店资产未经允许不得私用、挪用。设备用途变更时需向股东提出申请;
第八条 丢失、损坏、私自调动资产的扣除相关责任人(包括股东)的绩效,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责任。设备丢失时必须上报股东,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赔;
第九条 分店间设备调拨时,需经股东同意,未经批准擅自调动的,追究其责任。各分店需做好相关的资产变更记录,且每月上报公司备案;
第十条 IT设备、网络设备、空调设备由股东统一管理和调配,由财务部、技术部统一负责。重要资产购买或补充时须向股东提出申请,经股东审核后由公司相关部门人员购买并运送到分店。
工资管理
工资计算目前暂时采用股东制定的工资表模版计算使用:
第一条 公司人员岗位和工资标准由股东裁决;
第二条 员工的工资结构、薪酬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二部分;
第三条 分店对各岗必须以公司岗位设置为准,不得自行设立职位和岗位。各岗位名称、工资按统一规定操作,各人员试用期日期及试用期工资在工资单(或员工入职表)加以注明。
第四条 各店面负责人按编制、要求统计店面工作人员姓名,岗位职责,工资底薪,上岗工作日期等情况按工资模板里的要求填写;
第五条 各店面上报人员名单排序按照岗位高低(工资高低)顺序依次排列,岗位相同人员名单要排在一起。以便于统计各店面每个岗位人员分布情况;
第六条 员工出勤天数要按照员工正式上班当天算起,由各店面负责人查证后根据实际情 况填写,请假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填列,如有其他情况也一并填列(比如奖惩、罚 款、借支等);
第七条 涉及员工岗位变动的需要及时通知股东,以便于及时调整该员工的工资标准,同时要注明岗位变动日期;
第八条关于员工辞职工资的计给报财务备案。辞职员工计给工资要由各股东批示,同时注明该员工的辞职理由,工资计发天数及金额,计发标准等;
第九条 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允许辞职。在合同期内辞职的正式员工须赔偿公司违约金1000 元。在合同期内,非工作原因公司辞退员工的,须补偿正式员工1000 元违约金。另由公司出资培训的,还需退还相关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