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下午3点左右,义乌阳光大道尚经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过马路时,被一辆浦江牌照的货车当场撞死。死者边上有一只摔坏的手机,目击者称,当时手机还播放着视频。
昨天晚上8点多,记者联系上了目击者陈先生。
10月24日下午3点左右,陈先生开车经过阳光大道,途经福田街道尚经村路段时,看到红绿灯路口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陈先生靠边停车查看,发现是一辆和自己同方向行驶的橘红色货车,撞飞了一个30来岁的年轻男子。男子就躺在路中间,离事故货车两三米远,驾驶员在边上打电话报警。
“男的头边一滩血,已经死掉了。”陈先生说,现场围着好几个人,大家纷纷猜测,被撞男子是边看手机边过马路的。
在现场,离被撞男子2米多远的地方,陈先生确实看到了一只手机,“外壳散开了,屏幕玻璃也摔裂了,还在放视频。”
陈先生说,他到现场时,事故已经发生,他并不清楚男子看的是什么视频,也无法确定他是不是真的边看视频边过马路。
随后,记者从义乌市交警大队获悉,事故民警赶到现场时,男子摔在一边的手机屏幕是黑的。
“在事故点周围询问,也没有人向我们反映男子看视频过马路这个情况。”民警说,现在的调查,主要涉及到交通信号灯的问题。
按照驾驶员的说法,他是从廿三里开往浦江,事发时是绿灯开进路口的,被撞男子从尚经村出来,事故就发生在马路中间。“不过现场没有监控,这也只是驾驶员一方说法。”
据了解,死者是四川人,驾驶员是浦江人。目前,这起事故的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或许你低头几秒钟,事故就发生了
“不要以为低头看手机就几秒钟,无所谓,其实恰恰相反,事故往往就因此发生。”交管人士表示,走路时看手机的做法是非常危险的,特别是过马路时。
这是因为低头的同时,注意力完全集中在手机上,对周围环境的感知能力则迅速减弱,不仅仅是视觉,甚至于听觉。
“举个例子,像听不到司机的鸣笛声,以及骑车人的招呼声。”该人士说,而一旦感知到后,大都会受到惊吓,这时采取的举措往往是不恰当的,比如突然往前奔跑或是突然后退。
该人士表示,特别是像新街口这样的繁华区域,交警包括辅警无法对每名行人进行及时的提醒。在这种前提下,行人一定要时刻注意周围路况。“当然,开车人也不能玩手机。”
本文来源:驱动之家MyDrivers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