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网吧”一年赚了近20万元
今年5月15日下午,油车港派出所民警在排查中发现,该镇濮家湾村一出租房内藏匿着一家“黑网吧”。两间不大的房屋里摆放着30余台电脑,电脑前,还有一些学生模样的青少年正玩着网络游戏。
经调查,2010年9月,四川人何某、邓某伙同油车港镇的高某共同出资10万元,在未取得文化、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在出租房内摆放32台电脑设备,以每小时2元的收费标准供他人上网。2011年5月至今,该“黑网吧”便非法获利19.6万元。
随后,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拘了何某等3人。“根据相关法律,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这个‘黑网吧’的营业收入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警方刑拘他们是有法可依的。”油车港派出所所长杨洁峰说。
为“黑网吧”整治起到示范作用
近年来,新居民对网上娱乐的需求愈来愈大,尽管目前全区登记注册的网络经营场所(网吧)有38家,但远远满足不了他们的需要。受利益驱使,一些人便非法经营“黑网吧”。它们的存在,不但扰乱了网络文化市场秩序,而且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容易诱导其荒废学业,甚至走上犯罪道路,这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自2008年以来,秀洲区工商、公安、通信等部门通过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实施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加大对“黑网吧”的监管力度。4年来,全区已累计取缔“黑网吧”247户次,暂扣电脑主机578台,但“黑网吧”仍屡禁不止。记者从秀洲区消保委了解到,今年初以来,接到“黑网吧”举报22件。
以往,相关部门查处时,除罚款和查扣上网设备外,没有更好的执法手段,经营者因违法代价不高,并没有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以“非法经营罪”追究“黑网吧”业主刑事责任的举措,对净化规范网络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将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