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原告也可能会指出,迅雷公司或者其他类似的互联网公司的用户从传统PC在线转到移动端的趋势很明显,所以需要对移动业务进行风险评估,比如FACEBOOK上市的时候SEC就曾要求其对此做风险披露,以避免误导投资者。不过从目前这一稿的诉讼状来看,原告并没有如此指控,而且就迅雷公司本身业务在IPO时候是否存在这个情况,外界也无从所知。所以,指控起来并非容易。
总之,迅雷诉讼案涉及到“老故事”(迅雷看看传统业务)结束、“新故事”(“水晶项目”和移动业务)开讲这个转换阶段,所引发的信息披露判断。我们期待,原被告双方将如何对此进行博弈,和法官的分析、判决和裁决过程。
对“诉棍”来说,迅雷到底应该如何披露其风险其并没有兴趣,“诉棍”是希望能够成功起诉迅雷,将迅雷绑上诉讼的战车,如果本案能够发展到案件的证据开示程序,则“诉棍”则有更多筹码进行谈判,获取赔偿金额。对中概公司来说,迅雷诉讼案的裁决则会形成新的判例法,将来在业务转型或者“讲故事”时候需要注意哪些信息披露风险,则可以参考迅雷诉讼案例。
迅雷会加入中概私有化和回归潮吗?
中概股回归是今年的热门话题之一,有报道称2015年至今已经有24家在美上市的中概公司宣布私有化,拟回归国内资本市场,其中有数家是2014年才上市的新公司(如:陌陌)。在国内资本市场,体量不大的暴风科技和乐视公司市值竟然分别超过300亿元和1000亿元,这自然让在美国上市的同行业优酷土豆和迅雷羡慕无比。2015年6月24日,在迅雷上市一周年之际,迅雷CEO发出微博谈私有化,指出不能盲目跟风,并指出私有化要考虑2个问题:1,如果回归A股,能得到什么?2,如果不回归A股,可能失去什么?私有化回归国内资本市场,期间会涉及到资金、VIE结构拆除、美元股东退出等法律、财务和税务专业技术问题,以及国内资本市场的整体表现、上市排队时间等不可以预计的问题,所以并非对所有公司来说都是易事一桩,这个过程所隐藏的风险并非所有公司都能承受得起。但不论是在美国资本市场还是在中国资本市场,企业的业务健康是前提条件,如果业务模式出现问题、业务增长乏力,那么即使靠讲美丽故事,最多只能是获取资本市场的短暂青睐。而如果在美国遭遇集体诉讼是否会影响私有化进程和A股上市,则需要看具体的诉讼原因而定了。
如何考量“讲故事”的概念公司?
当前,国内外资本市场很流行会讲故事的概念公司,比如有的叫“互联网思维“,有的叫“生态系统”、“生态圈”、“生态链”、“子生态系统”等等,这些创新型公司往往是推动人类往前发展的先锋,但同时有的也会给投资者带来诱惑,有的可能会成为陷阱。有人认为,适用于传统行业估值的静态和动态市盈率和市净率可能不适合这些公司,甚至市销率可能也未必适合这些公司,那投资者难道只能用“市梦率”来幻想这些公司的估值吗?投资者到底应该如何考量这些概念公司?这些公司的估值合理吗?这些公司能否值得继续烧钱?
笔者认为,考量这些公司,需要从市场制度建设上两方面入手,一方面上市公司需要从投资者需求角度充分披露所讲“故事”的关键信息;另一方面,需要和允许对故事的披露质量进行公开和全方位的评估和监督,以确保这个披露是高质量的,对投资者来说是有实质意义的。
充分披露故事的关键信息
充分披露故事的关键信息包括两个含义,第一个是需要披露故事的具体风险所在,不能只披露故事美丽动人的一面,对于其中所隐含的具体风险也需要作出披露,而不能是泛泛而谈,更不能隐瞒某些风险。推行“生态系统”概念的公司,需要告诉投资者其各个子生态如果成功,则关键性因素会在哪里?其中的具体风险可能会在哪里?目前各子生态的发展趋势如何?既然每个公司之间有不同的概念,各自的故事有不同的美丽之处,那么其各自的风险也应该会不尽相同,因此这个风险披露不应该是雷同的。
第二个是需要有量化的考核数据。对于创新型的高科技公司和互联网公司,在初期或者市场扩张期,如果仅仅用传统的财务指标(如:毛利率、净利润等等)进行估值,可能有失公允或者不符合投资者需求,所以本文暂先不探讨财务数据如何在考量这些公司时候发挥作用(请注意:这不代表财务数据不能发挥作用);而关键性运营指标(keyoperationalmetrixs)可能在故事的初期阶段更为重要。这些运营指标分不同的行业而不同,比如:特斯拉汽车的订单量和交货量,游戏行业的注册用户数、活跃用户数、实际付费用户数、ARPU值、智能手机行业的手机出货量、智能电视行业的电视出货量、续费用户数等等。
但是这些所谓关键性运营指标,必须是和企业盈利能力有明显直接关系的,而不能仅仅是表面的(比如仅仅是市场占有率单一指标),不能是用来诱发投资者相信空间的那些指标。比如:游戏行业的实际付费用户数就比注册用户数更有相关性,因此不能只披露后者而不披露前者。又比如,视频网站如果仅仅披露其视频广告的累计播放时间,而不披露ARPU值,则有可能会误导投资者。
投资者需要通过对这些关键性运营指标的持续跟踪来考量概念公司,所以这些指标不应该误导和迷惑投资者。
美国SEC主席怀特女士于2013年11月在一会议上公开指出,科技公司用户数量可能和利润没有任何关系,她告诫投资者不要被诱人的用户数量所迷惑。SEC关注的是这些所谓运营指标和公司获利能力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明确;因为,如果这个逻辑关系不强,或者公司没有披露清楚,那么则有可能会误导投资者。在GROUPON、FACEBOOK、TWITTER这些互联网公司上市时候,SEC都曾要求其对相关非标准的运营指标和风险进行更为清晰和详细的披露。
所以,推崇生态和互联网概念的公司,需要向投资者披露其关键性运营指标,而且这些指标必须是和获利能力直接、明显相关的,不能误导的。也就是说,对投资者而言,这些指标必须具备相关性和非误导性。
对故事的披露质量进行公开和全方位的评估和监督
制度建设的另一方面,是需要和允许对所讲故事的披露质量进行公开和全方位的评估和监督。比如,上市公司所披露的风险是否充分?是否隐瞒某些风险?上市公司披露的关键性运营指标是否合理?是否和盈利能力有直接相关?是否会误导投资者?
公开和全方位的监督,包括来自监管部门和民间的监督。美国SEC的企业融资部门(CorporateFinanceDivision)有大约400人的公司信息披露审核部(disclosurereviewteam),这400名专业人员负责审核约5000家在美国上市公司的招股书、年报、季报、临时公告,在审核过程中,他们每年和上市公司之间有数千次的书面沟通,而这些沟通信息都是公开的,可以从SEC网站上获取的,这些信息披露审核专家的职责就是确保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对投资者而言,是有价值的、是相关的,而不是误导的。来自民间的监督也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应该予以鼓励。比如,本月刘姝威教授对乐视的分析报告、各专业投资机构的分析报告以及本案中的股东集体诉讼都属于来自民间监督力量的体现。
如果我们建立了以上的制度,并确保其有效运行,那么不论上市公司推出何种“概念”,讲述何种“故事”,是不是在烧钱?钱都烧在哪里?还能烧多久?还允许烧多久?这些问题也就不是问题了,因为投资者可以根据有用的、可靠的、非误导的信息,自行作出判断和投资决策。
对投资者来说,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同样,对仅仅擅长于“讲故事”的上市公司来说,故事有风险,烧钱需谨慎。不论当前这个“牛”市是属于“政策牛”、“资金牛”还是“改革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