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一宗涉外伪造金融票证案在广东高院二审判决。随着两名马来西亚籍被告被判处10年以上徒刑,一条跨国盗刷信用卡犯罪链条的内幕随之被揭露。攻击欧美消费系统的俄罗斯黑客、深藏深圳住宅的“制卡”技师、赴中国香港豪购的马来西亚“富人”、便宜得令人起疑的奢侈品代购……这个网络遍布全球,分工精细、相互匿名、环环相扣,威胁着全球上亿信用卡的资金安全。
刚释放马来西亚人“重操旧业”
包括两名马来西亚人、两名中国香港人在内的6名被告,2014年8月因涉嫌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罪,妨碍信用卡管理罪,信用卡诈骗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等4项罪名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被判处三年至十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后6人上诉,今年4月广东高院维持原判。庭审披露,这伙人通过购买信用卡信息,大肆伪造美国、巴西等地的信用卡,然后持假卡赴香港购买名牌包、衣服后折价销售,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信用卡信息来自一个名为SONNY CHIAM YAK SOON(简称Sonny)的马来西亚男子。Sonny向警方供述,2012年他曾因使用假信用卡在迪拜坐过半年牢。2012年8月释放后,他来到中国深圳戒毒,就在这个时候,他在马来西亚做假信用卡“生意”的弟弟Rony找到他,说在中国找到了制造假信用卡的人,请他帮忙转售信用卡信息。
据供述,Sonny在弟弟的指引下,向深圳市一个外号“烧鱼”的马来西亚男子转发了20多条信用卡信息。这些信息包括卡面需要印制的16个数字号码、卡片日期、卡片持有人的姓名和利用读卡器读取并写入磁条的一长串数字信息。每条信息卖出40~50美元,“烧鱼”把信用卡信息制造成假卡。除了帮弟弟,Sonny还帮一个叫bobo的中国香港籍女子转售信用卡消息。Sonny辩称,他只是受弟弟指使帮忙转发信息和收钱,所收到的2万元人民币和2万港元已汇回马来西亚。
如何盗卖信息?
黑客盗取后打包卖给马来西亚人
Sonny受弟弟指引,那弟弟Rony的信用卡信息从何而来?由谁来制作?谁来盗刷?因制造假信用卡在上海服刑的中国香港籍男子张某新的证词揭露了整个犯罪链条。
首先,俄罗斯黑客使用电脑技术进入美国等国家超市的计算机,盗取信用卡资料,然后把这些资料打包卖给马来西亚人。在该团伙中,马来西亚人Sonny和Rony是提供信用卡资料的,他们把资料卖给香港人“阿成”、林某娟和马来西亚人“烧鱼”,再通过他们联系制造假卡的人。在深圳制卡的人除了“烧鱼”,还有“朱朱”、朱伟忠、朱文彬。制好的卡都拿去刷卡消费,刷卡消费的人由买资料的“老板”决定,一般由马来西亚的马仔去刷,刷卡后消费买来的东西给别人销赃,由关德祥负责。
如何制造假卡?
4种机器3分钟制一张假卡
除了信息,制造一张假信用卡还需要什么?警方在“烧鱼”刘树春和朱文彬家里找到了烫金机、打码机、贴磁机、读卡器以及大量的空白信用卡。据“烧鱼”交代,这些空白信用卡有些是马来西亚老板Rony请人直接递送,有2200张是在老板介绍下向深圳一家科技公司购买的,每张成本人民币4角。“烧鱼”把空白信用卡交给Rony时,卡面上已经印好了国外信用卡的版面,几可乱真。
除了马来西亚人“烧鱼”,帮Rony制卡的还有朱伟忠、朱文彬父子的“朱氏家族”,教他们制作假卡的正是在上海服刑的中国香港籍男子张某新。张坦言,2003年他在中国香港认识了制造假信用卡的“成哥”,“成哥”买了制假卡的设备,他和女朋友“朱朱”负责找人制卡。张某新把技术传授给“朱朱”,“朱朱”再把技术教会父亲朱伟忠和弟弟朱文彬。用打码机打下卡号与卡主姓名,再使用烫金机上色,然后使用打印机在信用卡背面印上安全码,制作一张假卡耗时不过3分钟。
制好假卡后,“烧鱼”将假卡放在深圳罗湖区香格里拉酒店洗手间的坐便器下面,朱家人则把假卡放在布吉镇哥哥乐餐厅的厕所,由Rony派人收走,双方从不会面。
2011年8月,张某新在上海被抓,朱家在深圳一住宅房屋里把制作假信用卡的活揽下来。2013年4月,朱伟忠被深圳市公安局抓获,缺钱的朱文彬“子继父业”,从中国香港人王晓波手里接下造假卡的活,每制一张卡拿100元的“计件费”,直到被捕。
警方从王晓波的邮箱提取了3000余条信用卡资料。经鉴定,有美国运通信用卡173张,潜在损失865000美元,master信用卡107张,潜在损失美元1700000元,29张银行卡资料被制成花旗信用卡,消费金额共计35750.45美元、人民币149704元、31310港元。
盗刷如何变现?
名牌包化妆品五六折微博售
巴宝莉名牌钱包、雅诗兰黛化妆品……这些从中国香港柜台购买的正品,为什么在微博上仅以五六折销售?证人杨某山通过同学认识朱某珊“朱朱”,发现她微博里经常有折价名牌货销售。出于贪便宜和好奇,他从“朱朱”的顾客变成了买手。“朱朱”向他坦言,这些东西是用假信用卡购买的,一个叫“忠叔”的中国香港人会组织马来西亚人和中国香港人乔装“豪客”,专门买容易转手的奢侈品、手机等。
杨某山跟“忠叔”去过中国香港两次,盗刷了近10万港元,购买了PRADA名牌包、GUCCI钱包、LV包等。通过网络折价销售,再把所得款项转回给上家。
马来西亚人K.T便是这样一位“豪客”。他说拿到信用卡先在持卡处签名,在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刷卡消费时签名是一样的就可以了。
负责帮“烧鱼”销赃的是同案人、中国香港籍男子关德祥。他供述,2012年初开始,他经人介绍认识“烧鱼”,帮忙“处理”盗刷信用卡买来的货物。“烧鱼”通过电话告诉他有多少个“买手”马仔,再由他与马仔接头拿过货物卖给下家。他一般以5折卖给中国香港本地的二手收货店,向“烧鱼”谎报是4折销售的,从中赚取1折。过去一年多,他帮助“烧鱼”处理了30万港元的货物,赚取了5万港元左右。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