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郑某在网上认识了自称“诚信代练”的网友。两个月后,“诚信代练”在网上给郑某一个某信息技术公司的账号及账号密码,该账号内有4万余元的虚拟货币。
“诚信代练”让郑某进入该账号,更改账号密码后,用这个账号里的虚拟货币购买游戏点数卡,然后由其销售游戏点数卡,而销售所得将与郑某分享。
郑某于是进入该账号并修改了账号密码。随后,郑某到湖南常德市一网吧内通过网吧电脑进入该账户,并用该账号里的4万余元虚拟货币,购买了1000余张游戏点数卡。经查,游戏点数卡每张价值人民币35元。
之后,郑某上网用QQ将游戏点数卡全部转交给“诚信代练”。事后,“诚信代练”汇给郑某8000元,同时“诚信代练”还给了郑某23张游戏点数卡。
去年6月,长宁警方接上海某信息技术公司报案称,其价值4万余元的游戏点数卡被盗。今年6月,犯罪嫌疑人郑某在南京被抓获归案。
本文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