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之后,各地网约车细则陆续落地。多地不仅对司机户籍、车辆年限制定了严苛的标准,甚至对车辆的排量和轴距都作了具体限定。为何2.0L以上排量的车才能做网约车?关于这条细则,外界大呼看不懂。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条规定显然有背环保理念,与国家提倡的发展小排量车政策背道而驰,更与目前国际通行环保做法大相径庭。
先看一条政策,2015年9月底,国务院出台了小排量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对于在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购买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车主,实施车辆购置税征收减半的优惠政策。
显然,这个政策背后体现的是政府鼓励民众购买和使用节能环保小排量乘用车,以达到节能减排的环保目的。毕竟当前,环境问题已不容小觑,是各界关注的头等大事。
鼓励小排量车的做法同样在国际上通行:法国政府对购买小型车采取诸多鼓励措施,对大排量轿车课以重税,从而使得低价格、低能耗、低污染的小型车拥有了广阔的市场。韩国对小排量汽车从购置到使用、保养所有环节的汽车消费税、车辆登记税、车辆取得税等方面,均给予享受减免待遇。该国购置车时要买公债,据排量大小确定购买率,购排量越小的车,公债买得越少;微型车免交驾照税,享受高速公路过路费和国营停车场停车费减半等优惠。
遗憾的是,北京、广州、深圳等地的网约车细则国家乃至国际提倡的发展小排量车政策背道而驰明,确规定燃油车排气量大于等于2.0L,或1.8T。要知道,一般来说,网约车每日行驶里程是家用车的4-5倍。从环保角度来看,耗油少的小排量的车应成为网约车主力,能够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交通能源消耗和污染物的排放量。
更加让人不解的是,除了排量之外,各地不约而同地选择用“轴距≥2700毫米”作为门槛,按照此标准,不用谈环保的小车型了,连奔驰B级、奥迪Q3、宝马2系等高端车都做不了网约车。
事实上,地方细则不仅违背了环保精神,更是违背了市场竞争原则。在今年7月起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也明确列举了国务院各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在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时的“18个不得”,其中包括不得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条件,不得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等。
而关于户籍、轴距、排量等准入调节恰恰都踩在了“18个不得”政策节点上。在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熊丙万看来,这一轮地方立法不符合此前交通运输部立法所确定的关于发展网约车业的基本精神,特别是充分利用新技术改善公共交通运输效率的精神、强化市场在调节交通资源供需方面的作用,使得交通运输部此前赋予网约车业的政策空间大幅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