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否有约,10月8日到昨日下午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等地“同时”公布了网约车的具体细则。其具体细则中规定,未来在京、沪、深等城市从事网约车,从业者需具有本地户籍及本地车牌,此外,网约车车辆配置也被做出了硬性要求。
这是继7月28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网约车行业遭遇的最大寒冬。原本7月出台的《管理办法》为网约车提供了合法身份,但也给网约车未来的最终形态埋下了伏笔。《管理办法》中规定,地方政府对当地网约车的具体管理标准和营运要求有一定的裁量权,包括网约车数量、价格以及从业资质等。
其实,在《管理办法》出台后,就有评论称该办法是一种权衡的存在。改革既要跟上形势,也要平衡各方利益。中央出台的《管理办法》肯定了“互联网+”和共享经济,而这一次上述城市出台的具体细则无疑又否定了中央的管理思路。
昨日各城市出台的具体细则中有几条引发了广泛的舆论讨论,侃科技将其挑出做一下解读。
1 专车司机必须具有本地户籍及本地牌照
这无疑是地方具体细则中最为严厉的一条,北京、上海将其列为硬性规定,深圳则给出了选项,或拥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这意味着,现在北京、上海两地的外地牌照或者外地户籍网约车,在具体细则正式出台后将无法继续从事网约车。根据滴滴出行给出的回复,该举措将导致专车司机大幅度减少,比如上海市已经激活的41万多名司机中,有上海户口的只有不到1万人,所占比例不到3%。据侃科技观察,不仅滴滴会受此影响,易到也在所难免。笔者10月8日在上海使用易到,抢单的8辆车中全部是外地牌照,没有本地牌照。
有声音认为,以北京为例,其城市出租车总量约为66648量,万人拥有量仅为30.71辆,很难完全满足城市居民出行需求,并且目前在北上广深四座超大城市中,仅有北京要求出租车司机必须为本地户籍,其他三座城市都已对外开放。另外,细则出台后许多不能从事网约车的司机将重回“黑车”时代,再去车站或者客流量大的地点趴活,无意中仍会对地方政府的管理增加负担。
还有,大量专车司机相当于“被”下岗,其中包括很多去产能行业和原来的下岗职工,不客气的说这些专车司机的下岗再就业也是一个大问题。
侃科技知道的一个真实故事,有车主三个月前为了女儿的大学学费,不远千里从四川独自奔赴北京,每日跑足15个小时,每周跑满7天。他言语中十分感谢科技和网约车公司给他提供的这种机会,可是这种机会马上就要失去了,一家人的幸福不知是否也将要失去。
2 十五万以下的车辆无法运营
除了户籍和牌照要求外,意见稿还对车辆本身也提出了硬性要求:5座三厢小客车排气量不小于2.0L或者1.8T、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新能源车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7座乘用车排气量不小于2.0L、轴距不小于3000毫米、车长大于5100毫米。
该细则对于汽车排气量和轴距的要求,几乎排除了所有15万元以下的家用轿车。受制于国家对小排量家用车的补贴政策和成本考量,国内汽车市场销量最好的A级轿车大部分轴距不高于2700毫米,排量也不超过1.8L或者1.6T。
滴滴出现方面也表示称,目前从事网约车的车辆符合新轴距要求的不足1/5,而如果再加上户籍和车牌限制,那么真正能留存下来的网约车将少之又少。对有出行需求的老百姓来说,出行工具又要重回出租车。出租车行业此前存在的绕道、拒载、服务态度差等问题因为专车的出现得以缓解,一旦专车消失难免出租车行业会重蹈覆辙。
而如果使用15万元以上的中高端车型,则低价专车很有可能会消失,网约车费可能会上涨到当地出租车价格的两倍或以上。
这就回到了我们的文章标题,一旦细则落实,那么老百姓将重回打车难打车贵的时代。
首先,最大的阻碍是细则限定了网约车车辆型号,十五万以下的车辆被迫离开,也就是说滴滴快车等低价的网约车将无法继续运营,老百姓也就无法再继续享受低价的网约车服务;其次,从成本上看,网约车之前之所以便宜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补贴政策,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得益于规避了诸多合规成本,如包括线下成本、保险成本、税收等。而一旦细则落实,网约车的成本将必定上涨;最后,我们发现网约车涨价并非市场原因,而是源于行政干预。
而在某些专家看来,未来可以让那些能承担比出租车高20%-30%运价的人去享受网约车,一些更高品质的价格可以高出30%到50%。
更重要的是,京沪两地出台的户籍限制是有违我国《劳动法》的。凤凰网财经频道援引我国《劳动法》报道称,《劳动法》明确规定,在招用职工时,用人单位不能因地域、性别、民族、信仰等因素产生歧视。显然,户籍排他性明显是一种歧视。
另外,也有声音称京沪两地网约车新政或许也与行政许可法相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
除了户籍、车牌、车辆型号的限制外,细则中还有一些比较“奇葩”的规定。比如网约车必须张贴网约车标识、安装计价器以及GPS卫星定位装置等。从一个乘客的角度讲,网约车全部是靠手机App计价,安装计价器又有何用?至于GPS卫星定位,现有的手机导航和平台App已经具有定位、导航和监督路线的功能,为何还要额外再增添一个装置?
细则出台后,多数声音认为过于严苛,甚至荒诞。但受限于之前《暂行办法》一城一策的指导方针,地方政府却是对上述细则中的所有内容都有裁量权。不过,也有人指出,类似于计价器、GPS卫星定位装置的增加,或许就成为某些地方政府的寻租资源。
而更加可怕的是,北上广深这种超大城市,往往具有规模示范效应。不知是否其他城市未来也会按照北上广深的做法做出裁量,但至少目前还有缓和的空间和时间。就像新华社昨日刊登的一篇时评里说道:“即使网约车细则最终落地,也应留出修改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