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华网讯 北京时间10月10日消息,交通运输部对外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文件,专车这种出租车运营形式被分类为互联网预约出租车,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将可与传统出租车一样,具备合法运营资质。
《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我国的出租车业态新增一类网络预约出租车,其与传统巡游出租车共同纳入地方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车管理体系。
根据新政,互联网平台上的专车需取得出租车运营许可,驾驶员需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此外,车辆还须是7座以下乘用车,且须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文件明确要求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运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名义提供运营服务。
值得注意得是,互联网预约出租车虽可与传统出租车一样提供客运服务,但需进行分类发展。具体而言,预约出租车只能通过网络或电话预约接单,不允许上路巡游揽客。在服务品质和价格上也要与传统的出租车拉开差距。
文件还规定,一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只能在一个网络服务平台提供服务,且须提供24小时不间断运营服务,并明确服务项目,公布服务质量承诺,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如实采集与记录驾驶员服务信息。在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时,提供驾驶员姓名、照片、手机号码和服务评价结果,以及车辆牌照等信息。使用符合规定的出租汽车计价器,向乘客出具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