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虎公司旗下具有360安全卫士和360杀毒产品,日前,奇虎称瑞星和另一公司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给原告造成损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此案即将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称,原告奇虎公司是专业计算机安全软件生产和服务企业,两被告北京瑞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艺进娱辉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也是专门从事计算机杀毒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原被告之间存在直接的市场竞争关系。原告旗下的360安全卫士和360杀毒产品,是向用户完全免费的电脑安全软件,均合法取得公安部核发的检测合格证书与销售许可证,也深受广大网民喜爱。2010年2月2日两被告在其运营的官方网站上,发布了标题为《瑞星揭露黑幕:奇虎360给用户装“后门”》的文章,诬蔑说:“360安全卫士在安装进用户电脑时,会私下开设‘后门’,更为可怕的是此‘后门’存在巨大安全隐患。黑客可以利用此后门对系统注册表和用户信息(文件)进行任意操作,例如读取、修改、删除等。”瑞星公司更恐吓用户说:“奇虎给用户安装的后门程序可以用来读取系统文件、隐私信息。”等。
原告认为,被告采取上述宣传完全是捏造事实,污蔑原告的行为进行不正当竞争。被告的这些言论给原告的良好商誉造成极大的损害,是对原告形象的严重诋毁;使广大消费者对原告产品产生怀疑,对该产品今后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致使原告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880万元,精神损失1元,由被告承担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