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由于来往人群多而且身份复杂,管理松懈等原因,经常被梁上君子光顾。4月25日,旌德县人民法院对一盗窃网吧的案件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判,一审认定被告人赵某犯盗窃罪,单处罚金3000元。 2007年2月12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赵某潜入旌德县城一网吧,见网吧内为维修方便,所有的电脑主机箱都是打开的,因赵某初中毕业后学习过电器维修,对电器有一定了解,且其曾在绩溪县看见一商店张贴的收购电脑内存条广告,知道内存条的价值,遂趁网吧管理人员不注意,先后将6台电脑内的8根内存条拔下藏在衣服口袋里,要求管理员下机后溜走,将内存条放在家中,准备在给人维修电脑时使用。2月15日,赵某被抓获。经鉴定,该8根内存条价值1840元。(胡青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