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娟出庭作证
重庆晚报讯“我是行政部主管,他是网管,他要维修电脑,应该经我允许,但这次没有……”昨日下午3时许,江北区法院刑庭,26岁的漂亮女孩李娟(化名)当面指证一名网管涉嫌偷了她所在公司的8台电脑。
据悉,2011年11月,刘波应聘担任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网络管理员,主要负责电脑网络、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江北区检察院指控,今年1月至2月,刘波乘库房无人之机,三次持钥匙打开库房门,偷走8台笔记本电脑、8个戴尔光电鼠标,并在江北区观音桥赛博电脑城附近卖出电脑,获赃款1万余元。经江北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物品损失14860元。3月6日,公司发现电脑丢失,向刘波核实未果后报警。
证人李娟,是刘波所在公司的行政主管,也是他的直接领导。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李娟刚开始并不愿意出庭作证,害怕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经过检察官的耐心劝说,昨天李娟在老公的陪同下来到法院,签署了证人作证保证书后,走向法庭。
公诉人:谁有库房的钥匙?
证人:我这里有一把,刘波也有一把。
公诉人:为什么刘波会有库房的钥匙?
证人:方便他修理公司的交换机。
公诉人:刘波是否将这些电脑拿出去送修?
证人:他没有向我请示,我不知道他把这些电脑拿出去维修。
李娟作证时间持续了十分钟,随后在法警的保护下离开法庭。
重庆晚报记者 陈国栋 通讯员 白建轩
作者:陈国栋 白建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