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明是长春市南关区一网吧网管,上班才三天,他就把顾客砍伤了。6月28日12时40分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故意伤人案。
3月29日晚上,大峰在网吧上网,出去吃了一趟饭,回来发现电脑被关了。大峰找到吧员,吧员说不知道。随后,他又找到当日的网管晓明,没说几句,俩人就拌起嘴来。大峰伸手就打在了晓明的嘴上。随后,晓明找了把菜刀追上大峰,大峰拿着灭火器挡了几下,但没挡住,头部被砍了两刀。
在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指控中提到,大峰的头部受伤,构成十级伤残,晓明涉嫌犯有故意伤害罪。
庭审现场,大峰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请求,他还追加了网吧的老板,要求俩人共同赔偿他8万元钱。
法庭上,网吧老板辩护人提到,晓明是被聘来做
网络管理员的,是来解决有关电脑的问题的,并不是负责维护网吧秩序的。对于网吧来说,这种刑事犯罪是无法预防的,网吧对于这件事没有责任。
在法官的主持下,涉案的各方,就民事赔偿部分,都
希望通过调解解决。法庭将择日宣判。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