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城县公安局东泉派出所侦破了一起职务侵占案件,3名网吧管理员利用网吧管理软件的漏洞,侵占网吧营业款达2.6万元。
同为16岁的汤某、韦某,及15岁的黄某都是柳城县东泉镇一家网吧的管理员,负责收取顾客的上网费。3名网管的工作时间实行三班倒,每天每人轮值8小时。网吧老板邓某对3名网管十分信任,放手让他们担起了管理的重任。
今年2月,汤某在工作中发现,利用他的
网络管理权限,可以在管理软件系统中向上网顾客赠送上网费用。汤某收取顾客交来的上网费用后,并不录入管理软件,而是在系统中“赠送”相同数额的上网费用。这样一来,收取的现金,在管理系统的“收款金额”一栏中不会显示出来,这笔钱也不会进入网吧管理软件生成的账目中。汤某用这种方法,把顾客交来的上网费占为己有,它还把这个办法传授给了韦某和黄某,3人商量后决定,一起用这个方法侵吞网吧的营业款。以往,每名网管值一次班,上交的营业款多则上千元,少的也有三四百元。汤某等3人合谋“坑”网吧的钱后,每班上交的营业款最多也就100多元,有时甚至只有一二十元。
6月14日,老板邓某到网吧查看时,发现网吧里正在上网的人数和网吧管理软件系统上记录的人数不相符。邓某想到近几个月来网吧收入锐减,顿生怀疑。他打电话给负责网吧管理系统建设与维护的公司,请专家帮忙查出真相。专家通过远程操控查询网吧管理系统发现,今年2月以来,许多上网账单数据与实际上网人数不符,本来早已结束的赠送金额活动,竟一直还在操作。经统计,邓某经营的网吧,共有2.6万余元被网吧管理员侵占。邓某向汤某、韦某和黄某3人追讨被侵占款项无果,立即向柳城县公安局东泉派出所报了案。民警将3名涉案网管抓获,汤、韦、黄3人对侵占网吧营业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韦某和汤某因涉嫌职务侵占,已被刑事拘留。黄某因未满16岁,未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