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网吧就开在二楼上,经常有学生去上网”、“民警同志,你们赶快去查一下,家长们好着急哦”……营山县公安局星火派出所民警在5月25日中午12时30分接到群众举报,有学生在镇上一幢居民楼里上网。民警随即出动。
被举报的地点是一幢4层楼房,当民警从一楼爬上二楼时,打开虚掩着的房门时,只见屋子里一共有14台电脑,电源被切断,一名中年男子和一名男孩在屋子里,墙上贴有收费标准3元/时。
“啥子叫网吧哦,我这个不是网吧,是自己屋里的人上起耍的。”中年男子刘骏(化名)41岁,他说那名男孩是自己的侄儿,并没有容纳其他人来这里上网。刘骏神情可疑,一些民警随后上至4楼,果然在4楼顶楼阳台上10多个孩子挤在一起。
“上网没有?”“上了的,上的就是这台。”孩子们指着刚才上网的电脑。通过询问,原来有6、7个小学生和初中生在刘骏的家里上网,还有一些孩子则在一旁观看。在场的孩子只有一个女孩,其余都是男孩子,不少孩子还是多次来刘骏这里上网。还有几个孩子刚好来上网时,被民警碰了个正着。
为什么民警一到来,刘骏就切断了电源呢?眼见无法抵赖,刘骏交代说,他在二楼安装了一个摄像头,刚好对着上楼处的楼梯位置,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刘骏就会切断电源,并将上网的孩子赶至顶楼。
办案民警介绍说,经查从2009年起,刘骏开始经营“黑网吧”,营业额达4万余元。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