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曾沉迷于网络游戏,后来发现身边不少朋友都靠代练网络游戏挣钱,便决定也干这一行。干上这一行后李某很快发现,要代练网络游戏必须有好的电脑设备,而当时他的生活比较拮据,买不起好的电脑主机,于是便将目光瞄向网吧,准备从网吧里盗窃两台主机为己所用。
去年11月22日,李某在经区一家网吧内上网,他特意找了一个离门较近的位置坐下,以便实施盗窃。凌晨4时许,李某利用网吧内上网人员较少、网管正在熟睡之机,将两台电脑主机的网线、电源线等拔掉,然后直接拎着两台主机走出网吧。李某将电脑主机带回出租屋后,又购买了两台显示屏,开始从事网络游戏代练生意。
5月8日,经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将李某抓获。归案后,李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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