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黑网吧”是刑事犯罪?目前,富顺县公安局代寺派出所正在侦办的一起案件,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市民熊某因在其家中开设无证照的“黑网吧”,非法牟利达8.7万余元,因涉嫌非法经营罪,熊某将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
自贡首例“黑网吧”业主被刑拘
富顺县代寺派出所正在侦办中的这起“黑网吧”案,54岁的熊某与其他“黑网吧”业主并无异同,区别在于个人所得上的差异。
2009年9月,熊某在自家开了一家网吧。不过,这家隐蔽在居民区内的网吧既没申请营业执照,也没得到行政许可,实际是一家“黑网吧”,不仅前去上网的顾客不需要登记身份证,网吧里出现的更多是未成年人的身影,从开业时候的几台电脑发展到了被查处时的近30台。
2011年12月29日,富顺警方根据举报查处了熊某的“黑网吧”,当场查获电脑29台。据查证,在经营“黑网吧”期间,熊某非法经营数额累计达8.7万余元。当日熊某被刑事拘留,2012年1月17日被富顺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熊某成了自贡因开设“黑网吧”涉嫌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人。 q$ J
对“黑网吧”追究刑责 有效震慑犯罪
实际上,我市起步还算是比较晚的,在国内的其它城市,早有追究“黑网吧”业主刑责的先例。最早跨出这一步的是广州,2007年9月,广州市花都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无牌照黑网吧经营者麦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而在江苏省苏州市也早有判例。2008年5月30日,昆山市一家“黑网吧”业主被依法判决,此案为该市检察院、法院首次介入打击“黑网吧”。
案侦民警称,“黑网吧”已是社会顽疾,久治不愈。究其原因,还是违法经营的成本太低。“黑网吧”业主在被查处时通常是被没收电脑、罚款和批评教育。长期以来“黑网吧”问题严重,成为毒害青少年、藏污纳垢的场所,治安、消防隐患非常大。此次首次将“黑网吧”业主提到追究刑责的层面,开创了我市打击“黑网吧”的先河,有效的震慑了整个“黑网吧”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