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11月7日讯(记者 刘志杰 实习生 李红玉 通讯员 黄姝)男子用伪造的身份证应聘到网吧做网管,负责
网络技术。趁网吧经营者离开之机,他盗走该网吧内电脑主机配件6套,价值万余元。今天(11月7日),长沙天心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马某在缓刑期犯盗窃罪,获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
25岁的马某是浏阳人,今年1月因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缓刑期间,被告人马某花50元钱在南门口办了两张假身份证,其中一张化名为“马建”。 wglm.net 收集整理
3月14日,马某拿着写着“马建”的假身份证到天心区林科大附近的一家网吧应聘做网管,负责
网络技术,月薪1200元。马某觉得工资太低,钱不够花,便利用“网管”的职务便利,打起了网吧的主意。
上班3天后,马某趁网吧经营者离开时,盗走网吧内电脑主机配件。经鉴定,共计价值人民币12780元。当天上午,马某将6套电脑主机配件以6000元的价格销赃给他人。4月10日,马某在开福区蔡锷北路被公安民警抓获,民警从其身上查获2张伪造的居民身份证。
面对检方的指控,马某表示没有异议。经审理,天心区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在缓刑考验期内重新犯罪,被依法撤销缓刑,与新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