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底,24岁的胡某和冯某经事先商量,租车来到绍兴,看到路边广告上的旅馆、网吧联系电话,他们就一一抄下来,然后进行拨打电话行骗。
当年12月31日,两人拨通了钱清一家网吧的电话,“我是消防大队的教导员,近期有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到时你们都要参加,这次活动的培训费用为780元。”其中一人说。网吧老板傅先生听到是消防培训,信以为真,连忙向对方提供的账号汇去了780元钱。不一会儿,傅先生又接到“消防教导员”的电话,“刚才培训费报错了,应该是1780元,还需要1000元。”傅先生又汇去了1000元钱。
但是,仅过了个把小时,傅先生再次接到一个自称是“消防财务人员”的电话,对方说傅先生刚才分两次汇款的1780元培训费,他们财务做账不方便,希望傅先生一次性汇入1780元,然后他会把前面汇入的1780元钱退还给傅先生。听了此话,傅先生也没有多想,便又一次性汇了1780元。
过了一会儿,“消防教导员”又打来了电话,说傅先生的消防许可证已经到期了,需要缴纳3710元钱进行更换。为了使自己的网吧能够正常经营,傅先生第四次汇去了3710元。紧接着,傅先生接到了第五个电话,对方说还需要缴纳保证金1万元。这时,傅先生有点怀疑了,当他赶到银行查询刚才汇出的4笔款项时,发现钱已经全部被取走,而且汇款单上的账号也不是消防大队的。傅先生猛然醒悟,自己被骗了,于是报了警。
其实,胡某和冯某两人已在宁波等地实施了多次诈骗。两人被警方抓获后,经查,他们已结伙作案10多起,诈骗金额10多万元。
为此,主审法官提醒,对于任何以执法为由,电话推销消防产品或参加消防培训的人员要提高警惕,谨防类似案件的发生。企业、单位或个人遇到类似诈骗情况,要及时向消防部门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是骗局,立即向当地消防部门进行举报,或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