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三:如何分配?
解答:影著协可留10%作为管理费
著作权人按影片点击量分钱
此次影著协网吧电影版权收费令人们不由得联想到音著协的卡拉OK版权收费。卡拉OK版权收费沸沸扬扬地闹腾了4年多,其间质疑不断、纠纷不断。2006年卡拉OK版权收费一经推出便遭到非议和抵制,主要原因是收费标准和方式不合理。按照最初公布的收费方案,每个KTV包间的“基本标准为12元/包房/天”。而这个方案是由音集协自行决定,并未与使用人进行协商。
即将推行的网吧电影版权收费,显然吸取了收费标准过高的教训。网吧电影版权收费的标准在全国范围不是一刀切的,而是考虑到不同区域的经济差异。经过3年的市场调研,对不同地区的不同网吧每天的上座率、不同时段的网民消费电影的时间等做了充分调研,得出了一个科学的收费公式。
“地区上网费乘以7.5%,就是每台电脑每天的具体收费的金额。”幺敏表示,如果这个地区的上网费为2元/小时;按照公式得出的收费标准为每台电脑0.15元/天;如果上网费为3元/小时,收费标准则为每台0.225元/天。
虽然每台电脑每天收费标准不是很高,但全年计算下来,网吧为此仍要付出不小成本。以上网费为3元/小时的网吧为例,如果它的规模是100台电脑,全年支出的电影版权使用费为8212.5元,远高于目前网络服务商提供的影视平台价格。但有咨询公司进行的2009中国网吧行业影视版权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当前中国网吧影视盗版率已经达到89.4%。
卡拉OK版权收费的另一大争议在于版权费用的再分配。卡拉OK版权收费4年多以来,首次待分配版权费总额高达1.2亿元,扣除税金后,首先由统一代收费的“中文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提取960万元,剩余部分的50%为音集协的运营成本,另外的50%才是歌曲版权人所得利益。也就是说,著作权人所得还不到全部收费的一半。
据了解,全国共有注册网吧15万个,按照平均一家网吧拥有100台电脑计算,全年网吧电影版权收费金额将高达12余亿元,也是一个相当巨大的数字。
“协会将把实收费用的10%作为管理费,剩下的90%都会直接分给会员单位权利人;而对于代非会员单位权利人收取的著作权使用费,协会将会把实收费用的15%作为管理费。”幺敏表示,影著协将在每个城市选择网吧进行电影点击量的抽样统计,将这些数据汇总后得出影片在全国的点击率比例,并以此作为收费的分配依据。
“当然我们会尽量选择规模较大、覆盖面广的网吧作为统计对象,最后汇总到全国,做加权平均。”对于抽样调查的比例,幺敏表示只能争取尽量多,这项工作也需要网吧和当地相关组织协会的大力配合。
对于那些执意拒绝缴费的网吧,影著协在宣传无用的情况下,将以法律为武器,向法院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