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讯为了迅速弄点钱,兖州市一名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的“留守”青年刘某,竟然模仿影视剧蒙面持刀,蹲守至夜深人静,然后对某网吧实施抢劫。近日,兖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据悉,刘某曾三次高考失败,心灰意冷之下一直在村里闲着,每日靠上网、看电视打发时光,而其父母也常年在外打工,对其管教甚少。2009年10月,已满20岁的刘某因手中无钱,又不好意思向父母开口,便将主意打到镇里一家两层的网吧上。刘某模仿常看到的影视镜头,从家里准备好蒙面黑布和菜刀,天还不黑即潜伏在这家网吧对面的菜地里,观察网吧内的人员情况。第二日凌晨1时许,见网吧柜台内只剩一名女网管后,蹲守菜地5个多小时的刘某壮着胆子冲进网吧,吓退女网管的同时,伸手拉开抽屉抓了一把钱后随即冲出网吧。听到女网管呼救后,二楼店员冲下楼梯,将未跑远的刘某人赃俱获,随后接到报警的公安人员将刘某带走,经查刘某共抢劫现金300余元。2010年1月,检察机关以刘某犯抢劫罪(未遂)诉至兖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