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家网吧上网,用临时卡充值,没用完的钱不退。”市民刘先生日前向本报投诉,中山小榄镇升平市场的一铁通网吧,存在一条“霸王条款”。8日晚,本报记者来到这家网吧体验,果然遭遇刘先生所说的一幕。
刘先生在小榄镇工作。前几天,因为有点急事,他需要给朋友传一份电子邮件。他进入小榄升平市场一家网吧后,收银员说,用临时卡充值一次性没用完的,余额作废。“我当时没跟她理论,充了5元钱,上了一个小时后,没拿到余额就走了。”
8日晚,本报记者找到这家网吧,一名20岁左右的收银员问有没有会员卡,记者回答“没有”。“没有会员卡,可以用临时卡充值,但必须一次性用完,没用完的不退!”收银员说,“可以只充5元钱,用临时卡上网,4元钱一个小时,最多能充12元。”
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满良认为,消费者与网吧经营者构成服务合同关系,因此,民事合同当事人双方应该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但这个经营者订立显失公正的“霸王条款”,是明显违背合同法契约精神的。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变更和撤销合同,有权要求经营者退返实际消费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