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一青年杨某去网吧上网,因为没有带身份证,工作人员拒绝其上网要求。杨某一怒之下,对网吧的电脑等物品一顿打砸后扬长而去。近日杨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蚌埠市淮上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9年9月27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酒后到淮上区某网吧上网,因未带居民身份证,网吧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拒绝其上网的要求。杨某对此恼羞成怒,在对网吧的电脑等物品疯狂地进行打砸后扬长而去。次日凌晨2时许,杨某觉得仍不解恨,便邀约犯罪嫌疑人张某,手持两把大砍刀再次闯入该网吧,持刀打砸网吧的电脑等物品,随后逃离现场。两嫌疑人共损坏电脑液晶显示器6台、电脑摄像头3个、鼠标键盘6套、耳机8个,价值人民币5720元,并致网吧一工作人员右手食指三根肌腱断裂。
案发后,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向检察机关报捕杨某、张某。经淮上区检察院审查认为,杨某伙同张某寻衅滋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涉嫌共同犯罪,并及时做出了批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