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执法彻查网吧抽烟
据悉,万州区的“网吧禁烟”的事情,早在几年前就已被相关部门当作网吧安全保障的重要检查环节,近几年,经过多部门的联合执法,禁烟行动在万州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果,绝大部分网吧都能自觉遵守“禁烟令”。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近期又有市民反映有人在网吧上网时吞云吐雾,为此,全区网吧全面禁烟将随着2010年元旦前夕的这次联合大整顿进一步深入。
据文化执法人员介绍,网吧属于人员集中场所,在里面抽烟危害巨大。为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市场、休闲娱乐场所的安全,文化执法部门将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在元旦前夕对网吧安全环境进行彻查,以此营造安全、良好的文化消费、娱乐环境。
违法行为将受上限处罚
以前,发现网吧内有烟灰缸或者有人在网吧抽烟的,文化执法人员通常会对抽烟者和网吧经营者进行说服教育,或者及时收走烟灰缸。但记者了解到,即将开展的这次大整顿将在以往节前进行例行检查的基础上增加“新内容”,如查获有人在网吧内吞云吐雾,或者网吧经营者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合法运营,以及网管人员自己抽烟、向上网者提供烟灰缸等行为,一经查获、公安、消防不但将对经营者作出处罚,抽烟者也将受罚。同时,如发现网吧向上网者售烟,经营者也将受罚。
据介绍,目前,万州区登记注册的网吧有近200家,在前一段时间的“双创”期间,文化、公安、卫生、工商、消防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已经为这次“禁烟行动”做了大量的动员工作。“双创”期间,各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分片监督的方式,分别就网吧消防安全、卫生环境、经营行为等情况进行督查,一些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得到了整改。而这次联合执法期间,执法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乱来者进行处罚。如针对经营者规定,除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说服教育之外,对利用明火照明或者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将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
对于如何处罚在网吧叼着烟卷上网的吸烟者,万州区消防支队防火处执法人员解释说,将根据消防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处以罚款最高2000元或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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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抽烟多人被拘
网吧经营者或抽烟者因为在网吧抽烟等行为受到处罚的案例已不鲜见。今年10月10日,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消防大队联合公安派出所对城区内的公众聚集场所网吧、废品收购站等进行全面的检查时,杨某、廉某、吕某等15名在网吧内抽烟的人,被处于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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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法规不可逾越
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消防法》第63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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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抽烟危害巨大
据相关部门统计,一台电脑每年可以制造出0.1吨二氧化碳,像网吧这种聚集的电脑和人都很多的场所,加上其本身空气流通性差,大量二氧化碳会导致长时间呆在室内的人员出现头痛、神智不清等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