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报道刊登了,它们生意更好了!”11月12日,本报刊发了暗访报道《黑网吧几近“全裸”经营》,向读者描述了福永塘尾黑网吧几成“产业链”的情况。近日,记者又接到当地居民报料,称塘尾黑网吧不减反增,生意不淡反旺。
20日,记者又赶赴塘尾社区,重走了一遍先前走过的暗访路线,果然看到一幕幕黑网吧“生意兴隆”的景象。在塘尾十三区、塘尾北、塘尾八区……那些曾被记者“记录在册”的10余家黑网吧仍在经营,而与过往唯一的区别是,经营者已经将原本堂而皇之摆设在路边的手写广告牌撤走,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看门人”;而上网费用则依旧是“全天1元”、“通宵5元”,吸引了许多上网客。
最令记者吃惊的是:不仅藏身小巷子里的黑网吧敢于打开门做生意,连沿着社区主干道临街的黑网吧也敢于将大门敞开,让过往路人可以清清楚楚看到里边的电脑设备和上网客。更叫人啼笑皆非的,有些黑网吧经营者搞起了欲盖弥彰的一套,明明是间网吧,可门口招牌上还要写着“某某粥店”或“某某螺丝店”……
没想到,记者的暗访报道,竟然成了黑网吧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