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宋云林、张忠荣分别来自四川省和我省上杭县,其中宋云林20岁,张忠荣21岁。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11月间,宋云林提议并与张忠荣商定共同以杀害网吧管理员及网吧内客人的方式抢劫网吧财物。经过多次踩点,今年2月3号凌晨,二人携带刀具来到我市海沧区一家网吧上网。凌晨三点多,网吧里只剩15岁的管理员武某和在网吧过夜的14岁少年王某。二被告人通过相互短信联络动手事宜后,经宋云林手势暗示,二人同时动手行凶,张忠荣持刀刺、割王某颈部,致使王某当场死亡,宋云林则持刀砍刺武某,遭到反抗后,张忠荣也持刀与宋云林一起捅刺武某,直到武某不能动弹才停手,随后,二人抢走网吧收银台内的87元现金后逃离现场。
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宋云林、张忠荣犯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宋云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张忠荣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