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球、保龄球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高尔夫球按7%的税率征收营业税;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网吧等按1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近日,省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全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省政府决定调整全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
自今年1月1日起,全省娱乐业中的台球、保龄球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高尔夫球按7%的税率征收营业税;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歌房)、音乐茶座(包括酒吧)、游艺(如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等)、网吧及其他娱乐项目按1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娱乐场所指定消费者从专门的餐饮、超市等特定场所购买消费品在娱乐场所消费所发生的费用,一律视同经营娱乐业收取的价款,一并计征娱乐业营业税。
记者了解到,2001年,我省曾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其中夜总会、歌厅、舞厅、射击、狩猎、跑马、游戏、高尔夫球、保龄球、台球等娱乐行为的营业税统一按20%的税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