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所谓网瘾标准的制订不是一则假新闻,我则恳请相关方面暂且缓行。我是希望,一则,别真被网瘾阴谋论所利用,二则,别搞出了一套贻笑后世的可笑标准。
作为一个每周几乎工作六天,而日常工作无不依赖于电脑处理,并随时需要网络沟通、供给与实现的媒体从业人员来说,我最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郁闷或荒诞。这是关于“网瘾”标准的。因为假如这些标准果真出台的话,无疑意味着,我不仅“被网瘾”了,而且“被精神病”了。
早在去年8月,由北京军区总医院制订《网络成瘾诊断标准》,首次提出网络成瘾跟赌博成瘾和酒精成瘾一样都是精神疾病。时隔一年之后,日前又有媒体报道说,备受关注的网瘾诊治标准有望年内出台。据悉,卫生部年初委托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精神卫生研究所和中南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负责网瘾、酒瘾的界定标准和治疗规范。“初步认定,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虽然报道没再提“网瘾是精神疾病”的概念,但负责该标准制订的两家单位悉数为精神卫生研究机构。其中意味,倒也鲜明。
当然,我是不是精神病人,这不重要。我只是不太明白,同样是一种“瘾”,我们为何从来没有试图去制订一下酒瘾标准,烟瘾标准,赌瘾标准,作假瘾标准,当官瘾标准,却偏偏要下力气来制订一个网瘾标准?毕竟相对于网瘾,其它各种瘾更加历史悠久,其害处更不可小看。同样不明白的是,这两次新闻报道的网瘾标准制订方何以截然不同:前次为北京军区总医院,今次则为北大第六医院和中南大学研究所。制订一个标准,且标准本身几无出入,那么有必要这般资源浪费吗?当然更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在标准制订者看来,上网时间成为了测量网瘾的尺子?如此简单粗暴的判断,真的可以成为指导一个复杂社会的标准吗?专家或相关部门不会弱智至此吧。
直说了吧,我很怀疑,这个所谓的网瘾标准是一则“假新闻”。或许换个角度说,它甚至是一种阴谋论。我已这么老了,又这么不招人待见,所以大抵不会被一些戒除网瘾机构视为潜在的资源以备开发。但是随着“标准”即将出台,中国将因此出现一块巨大的富矿,却是一个可以期待的前景。事实上就在近日,已有媒体报道指出,我国网瘾青少年已经有1300多万人,戒除网瘾已经悄然成为了一门拥有300多家机构,规模达数十亿元的产业。那个因以电击治疗网瘾而臭名昭著的山东临沂市精神病医院,其主办者杨永信凭治网瘾就入账8100万元。可以想像,中国目前有多少人或机构在立等着网瘾标准出台,然后一哄而上地抢钱?
网瘾到底是不是被用于商业利益的策划,是不是一种“阴谋论”,或不可遽言。但“网瘾”一词最初只是一种恶搞,却是一个事实。全球第一个生造出“网瘾”这个词的,是纽约心理医生伊凡·戈德伯格,但他从未承认网瘾是一种精神疾病。1995年的一天,突发奇想的戈德伯格编造了7条诊断标准,声称自己发现了“网瘾”这种精神疾病。他的这个恶作剧随即骗倒了他的几位同事。不过他在事后澄清,网瘾并不是一种真正的瘾症。“如果你把成瘾的概念扩大到人的每一种行为,你会发现人们读书会成瘾,跑步会成瘾,与人交往也会成瘾。”戈德伯格说道。
“网瘾”的起源既是一种恶搞,那么又如何看待一些被人们称为“网瘾”的人呢?我很怀疑,“网瘾”只是社会与家庭对于孩子们责任的推卸与借口。因为但凡被指为“网瘾少年”的人,多是那些家庭监护不力,而教育也没有适时跟进的孩子。所以套用一句话就是,这种网瘾不是一种病,而是一种寂寞。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在一些有关青少年悲剧事件的报道中,一些媒体自觉不自觉地将罪责推到“网瘾”上面,而全然无视造成青少年悲剧事件的真正原因,这种刻意夸大网络使用的危害的手法,同样是一种不负责任,更是构成了对互联网的诬蔑。
其实在一些科学家眼中,所谓的网瘾在某种意义上只是一种全新的社交方式。更为乐观的看法认为,网络成瘾只能称为一种“行为依赖”。对网瘾的担忧和半个世纪前人们对电视成瘾的担忧一样,很大程度上只是出于人们对新技术的恐惧。这也正像一位中国网民所表示的,“70年代说克郎球(棋)害人,80年代说录像厅害人,90年代说电玩害人,21世纪说网吧害人。社会总能在不同时代树立一个恶魔形象,把社会问题教育问题简单映射到这个靶子上。”
世上本没有网瘾,别有用心的人多了,也就有了网瘾。对于网瘾,从来只有理解的不同。在中国网民已达三亿之众,而网络将愈发普及,人类越来越依赖于网络运用的时代,若按每周上网40小时即被视为网瘾的标准,那么今后谁人不是“贾君鹏”,谁人没有“网瘾”?明乎此,则那个不断被抛出来的网瘾标准的制订,还有什么意义?我倒是觉得,现在真正要重视的,不是一些人过度使用或依赖了网络的现象,而是一些人过度开发网瘾市场的现象。如山东临圻的戒网院,“广州励志青少年成长辅导中心”南宁培训机构等。相比网瘾而言,它们已堪称社会公害。
如果所谓网瘾标准的制订不是一则假新闻,我则恳请相关方面暂且缓行。我是希望,一则,别真被网瘾阴谋论所利用,二则,别搞出了一套贻笑后世的可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