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没带身份证网吧不给上网,两兄弟纠集十多人冲砸网吧,造成网吧经济损失3000多元。近日,秦淮区法院少年庭审结了这起未成年人因冲砸网吧而构成的寻衅滋事犯罪。
今年6月初的一个晚上,李强、李冬两兄弟到白下区某网吧上网。因两人没有带身份证,且实际年龄未满18周岁,网吧工作人员拒绝两人上网。年少气盛的两兄弟与网吧工作人员起了纠纷,拉扯中,哥哥李强被网吧人员打了两个耳光。两兄弟怀恨在心,决意寻找机会报复。
6月下旬,李强、李冬两兄弟以被网吧人员打伤为由,纠结了几个“哥们”,又通过QQ叫上朋友华子、陈珏等人,共计11人,准备到网吧冲砸。案发前,两兄弟还对11人的工作进行分工,3个人在网吧门口拦出租车,做好冲砸后逃逸的准备。
另外8人手持钢管等工具,分别从网吧前、后门进入,冲砸网吧机器。6月24日凌晨,李强、李冬一伙按计划来到正在营业中的网吧冲砸。短短几分钟内,数人就将一台飓风牌游戏机和一台鳄鱼牌游戏机砸坏,财产损失达人民币3885元。事发后,李强等10多人分坐3辆出租车离开。
2008年8月11日下午,公安机关根据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通知和他人的举报,将正在上网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华子、陈珏抓获。经查,李强、李冬两名犯罪嫌疑人均系“90后”,未满18周岁。考虑李强、李冬因文化水平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平时又缺乏父母的关心与管教,法官在庭审中对兄弟俩进行了教育挽救。兄弟俩当庭表示悔过。
近日,秦淮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李强有期徒刑一年。李冬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加上其前罪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