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女生小陈15日反映,她在网吧上网时,手机被一名男子抢了。女生家长认为网吧安全措施不到位,而网吧负责人表示,他们按要求安装了摄像头,可从来没有运行过。女生手机被抢,网吧亡羊补牢,监控录像才开始正常运行。
桥楠网吧位于昆明市东风西路某大厦二楼。11日晚9点左右,小陈来到该网吧,将手机放在台面上上网。突然有一名戴墨镜的20岁左右男子一把将这部价值1200余元的手机抢走后,转身朝楼下跑了。男子逃下楼后,小陈马上告诉了网吧工作人员,网吧人员随即报警。大观派出所民警当即赶来调查。事后,小陈父母当晚就向网吧索赔,但没有达成协议。
15日,小陈母亲刘女士对网吧股东之一、负责人张定发说,女儿到网吧消费就与网吧达成了消费协议,顾客手机被抢,网吧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桥楠网吧面积约230平方米,刘女士说,这么大的网吧,又是个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却没有配备一个保安,也没有监控录像,不利于公安破案。刘女士要求网吧承担部分经济责任,同时也给其他公共场所提个醒,还希望相关部门对公共场所的安全措施加强监管。
张定发说,网吧不仅所有显示器上都作有“请妥善保管好自己贵重物品,若有丢失,网吧概不负责”的提示,墙壁、柜台上也有相应提示,不能认为是安全措施不到位。
面对被指网吧无保安时,张定发回答:“我参加过保安培训,我就算是保安。”他介绍,网吧里去年安装了两个摄像头,只是因为安装单位没有开通,以至10个月来从来就没有运行,直到此次事发第三天,在他再次联系安装部门后才正常开通运行了。安装部门说不能运行的原因是还在调试当中。
张定发表示,如果顾客把贵重物品交给他们管理而丢失,就是他们的责任。他提出只要小陈继续来上网,他们就给她免费充值,但小陈和母亲都不同意。
16日,在民警协调下,桥楠网吧最终赔偿了小陈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