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市场是由某种物品或劳务的一群买者与卖者组成的。买者作为一个群体决定了一种物品或劳务的需求,而卖者作为一个群体决定了一种物品或劳务的供给。当供给大于需求时,价格下降,部分卖者由于无利可图便会退出市场,从而减少了供给。当需求大于供给时,价格上升,高额利润会吸引更多的商家拥进市场来增加供给,满足需求。可见,供给与需求在价格的作用下会达到平衡状态——均衡——资源的最有效配置,也就是市场上的每一个人都得到了满足:买者买到了他想买的所有东西,而卖者卖出了他想卖的所有东西。在网吧市场上,买者即消费者,是想上网的人——网民;卖者是提供网吧场所和服务的经营者。他们能达到均衡吗?我们来分析一下。现在,社会已进入一个网络经济时代。网络凭借着它的快捷、方便,已成为我们工作、学习、交流的重要工具。网络的蓬勃发展是网吧市场形成的土壤。而全国3.8亿青少年则是一支庞大的消费队伍。而且,网吧不仅提供了一个了解外部世界、增加知识、开阔思路的场所,还创造了一种新的享受。没有电脑的网友需要网吧,许多有电脑的网友也喜欢去网吧上网。因为,与同龄人在网吧上网时可以交流、探讨、分工、合作,同时那种网吧气氛也是家中上网所没有的。所有这些,都为网吧市场创造了强大的需求力量。而供给方面,虽然学校开设了电脑课,但由于条件所限,数量、开放时间都少得可怜。更主要的是网吧行业市场不开放。2002年实施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企业进入网吧市场至少需要文化、公安、工商、电信等四个部门的批准,手续繁杂,使得这个行业的进入成本大大提高。实际上是人为地阻碍了市场的供给,破坏了价格自发调节供给与需求的机制。进入门槛高,合法网吧的数量就不能使市场供求平衡。这时,网吧的需求者多,而卖者少,网吧数量供不应求,使价格上升,成为暴利行业。高收益的驱使使许多人想进入这个行业赚钱,但合法进入困难,于是通过非法手段开设的黑网吧便应运而生。而此阶段进入网吧产业的投资者大部分为娱乐业转行人士,其多年的娱乐业从业背景,使其娴熟的利用了政府公关能力为网吧也公平竞争提出了挑战。
在我国不到10年的网吧发展史中,2002年绝对是个转折点,2002年以前的网吧经过短暂的初步发展期后迅速进入高速繁荣期,而2002年以后,由于政策以及市场的残酷竞争等原因所致,网吧的发展迅速跌入了低谷期即冰冻期, 07年初的14部联合文件又让网吧陷入自由发展的等待期中。在网吧进入冰冻期后,全国各地的网吧业主、网吧行业协会以及所有关心网吧发展的人士都在商讨网吧发展之良策,其中,既有网吧业主维权的自救行动,也有积极探索网吧赢利模式的商业运作,但是所有这些努力都鲜有成功的先例,反而是失败者居多。在这个过程中,有人开始怀疑网吧已经从2002年之前的朝阳产业迅速沦落为现在的夕阳产业,对网吧的前途开始失去信心。此时,我们认为不是简单地探索赢利模式的问题,而必须对网吧有新的认识,从新的途径来剖析网吧产业,所以首先必须对网吧有着准确的定位。在我国,近几年经济学界和网络界盛行用新经济的观点来分析新的经济现象,因此我们认为,对于处于困境中的网吧有必要从新经济的角度对它进行认识和解剖,重振大家尤其是网吧业主经营网吧的信心,并借此重塑网吧在政府心目中的形象,为网吧赢得更广阔的政策空间。
利益和产业产业现状让我们对产业的发展变得朦胧起来,黑网吧屡禁不止,社会价值背道而驰,网吧经济与政策因素在此产生了复杂的交汇,是放、是禁难以定论!利益与需求产生了偏差,行业发展与社会舆论发生着矛盾,商业社会的经济因素值得我们券商。但网吧问题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事实!
解决问题的出路
法律对政府网吧行业管制权力的控制是失败的,管制最终形成的显然也不是一种合理的局面。然而,接下来的问题是:我们能否避免这种管制。毕竟,网吧的安全隐患、未成年人沉溺网吧等问题都是现实存在的。如果不能对这些问题做出回应,我们所倡导的依法行政恐怕也难以获得民众的支持。这也正是在中国建设法治所面临的两难境地,正如周汉华研究员所言:“在缺少法治传统的国度里追求实质法治,得到的可能是一种非法之治;在渴望腾飞的环境中谋求形式法治,可能永远也找不到权威的根基。”因此,只有在存在替代性的解决方案的情况下,对网吧管制批评才能获得坚实的基础。
1、有规划地放开网吧市场:既然“堵”不是办法,那就“放”。如何放开网吧市场成为重点。一是取消入门标准标准定的太高容易产生垄断,只要符合要求的都要予以批准,以免把对行业利人排除在外。二是简化审批手续的复杂性。三准入制度化、公开化,减少暗箱操作带来的不正当竞争。市场需求是资源配置的有效方式。只要让网吧经营者成为独立的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就能充分利用竞争机制、价格杠杆,使网吧企业不断更新设备、改善安全设施、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来满足广大网民的需要。这样不仅有效率,而且可以减少政府的管理成本。同时,大批地下黑网吧也会走上地面,合法经营,从而增加政府的税收收入。当然,由于网吧行业的特殊性,政府对网吧的经营活动仍要进行有效的监管。要对网吧的场所位置、消防设施、以及网上内容进行必要的要求,以最大可能地消除其负外部性。
2、有效的提高和提升法制监管力度:首先是完善网吧市场的法律法规。目前我们的管理主要依据2002年国务院第363号令公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这个条例还需改善。此外,网吧的经营时间、税收标准、网上版权、网络游戏以及网络公司重组等问题依然需要法制的健全。其次是要依法行政。一旦形成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就要在法律权限内行使自己的职权,不能越权,不能违反程序。要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做到权责利相统一。只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我们才能监管好网吧业、有效的打击非法网吧,才能建立一个健康、有序的网吧市场。
3、社区重建:在网吧管制中,我们就可以看到社区自治的缺失导致的治理困境。网吧的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一个社区的问题:网吧的主要问题,未成年沉迷网吧、安全隐患、色情暴力信息的传播等主要影响的是社区的安宁;而要求加强网吧管制的也正是社区的居民。在不存在政府管制的情况下,社区的居民亦会自发的采取行动,向网吧施加压力,或者调整自己的行为,以图问题的解决。实际上,现实中这种行动大量存在:社会热心人士作为义务监督员、优秀学生作为道德监督员辅助政府管制、发起告别网吧活动等。社区的这些行动不会完全排斥网吧,毕竟,社区居民需要网吧提供的休闲娱乐、接触资讯的机会。同时,网吧要持续经营也需要社区的友善态度。因此,存在社区居民与网吧业主之间相互妥协的利益基础——实际上,大量网吧业主也试图通过自律等方式获得社区的尊重。
4、加大对网吧内容提供商监管力度: 网吧的问题不仅表现在发生火灾以及吧内环境卫生给青少年健康带来危害等方面,还越来越表现在网上内容的不规范上。一是暴力色情内容泛滥;二是诸如“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东突”等言论和散布;三是低级无聊的内容。同时,由于网络的快速发展,网上版权和知识产权问题也日益突出。因此加快规范网上内容的立法来严格治“网”,以保证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证经济发展所必需的社会稳定。
5、加强青少年教育和绿色网吧建设:《中国青年报》2004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有440多万青少年上网成瘾。针对这一问题学校“应试教育”使学生迷失理想、厌恶学习和家长与孩子不能顺利沟通造成的。所以改善教育模式,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文化教育,就能从根源上消除那些充斥着不良文化的黑网吧和青少年网络成瘾的的社会问题。绿色网吧在中国网吧发展十年后,正式被提及并纳入网吧发展的规划中来,是当下中国互联网发展的需求和需要,也是中国网吧在背负恶名后最有力的证明自己清白的一种形式!
网吧发展现状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在向市场经济转型中政府对新型行业的职能滞后。对于网吧这个有着众多负面舆论和恶性事件发生的产业中,理性、务实、负责也许是最有效的,从政府、行业、网民、到SP都必须严格遵循这个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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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