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曾连续报道的小航(化名)因沉溺网络游戏《魔兽争霸》而跳楼自杀而引发的国内首起针对网游产业的公益诉讼案日前在北京朝阳开预备庭,庭前谈话中,被告神州奥美公司被诉要求承责30%。原告小航父母向法院起诉索赔10万元,并要求神州奥美公司在
游戏上注明暴力,血腥程度和警示语。
原告:儿子的死与被告过错有关《魔兽争霸》是美国暴雪娱乐有限公司开发、并由神州奥美网络有限公司引进版权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电子游戏。根据商业习惯,游戏软件的包装盒正面印有等级标志,在包装盒背面还要揭示该游戏的重要内容信息,包括
游戏的暴力、性主题、语言等。《魔兽争霸》包含不适宜于未成年人的暴力、血腥等内容,被美国软件评级委员会评定为“T”级,即只适合13岁以上儿童和成人使用。但是神州奥美公司在国内销售、
经营时却故意进行隐瞒。“由于其过错使未成年人及监护人无法判断
游戏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的负面影响,更无法预见危害的后果。因此儿子的死亡与神州奥美公司的过错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其应承担30%的责任”。
小航(化名)的父母在起诉书中索赔10万元,同时为了其他未成年人免受这款不健康
游戏的伤害,他们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对中国境内销售、
经营的《魔兽争霸》游戏,在包装、说明书和游戏界面中明示其暴力、血腥的内容及程度;明示“过度
游戏导致沉溺、损害健康”或类似警示语,并采取技术手段防止沉溺的发生。
被告:归咎于游戏没事实依据神州奥美公司的代理律师作出答辩意见表示,《魔兽争霸》并非网络游戏,内容基于虚构的神话,与现实生活没有任何交集,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血腥和暴力。该游戏作为单机游戏,与网络游戏最大的区别在于不用长期依赖互联网进行游戏从而取得相应的装备和晋级,因此不存在网络沉溺的可能性。另外,凡属正版游戏软件,其在外包装上均印刷有“请勿模仿游戏中的人物动作!未成年人需在监护人的监督下使用!”的警示语言,因此他们已经主动履行了印刷警示语言、明确告知等义务。同时该律师作出声明:目前在国内所有
网吧电脑上安装运行的《魔兽争霸》游戏软件均属于盗版软件。他认为,小航之所以最终走向自杀这一结局,其原因绝非能用“网络成瘾”、“沉溺游戏”予以解释和说明。因此将小航的死亡归咎于《魔兽争霸》游戏并由他们承担相应责任,没有事实依据。神州奥美公司的代理律师对他们被告的主体身份提出质疑。公司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时间是2005年8月15日,是在小航死亡之后。2005年10月,他们才收购奥美电子(武汉)有限公司的全部
游戏发行权及相关权益,因此不应由他们作为此案被告。
对于该案本报将继续给予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