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刚过,网络视频行业就迫不及待地从电商手中接过了代表互联网热点的接力棒。
11月13日,“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合行动宣言”似乎毫无征兆地横空出世,“宣言”发布方可谓阵容庞大,包括优酷土豆集团、搜狐视频、腾讯视频、乐视网、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MPA)、美国电影协会(MPAA)、日本内容产品流通海外促进机构(CODA)、万达影业、光线传媒、乐视影业等十家机构。
大战爆发以来,业内的各种分析和评论已是铺天盖地。入口之争说、座次之争说、移动端暗战升级说、阻击爱奇艺上市说……众说纷纭。但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大战的推进,版权剧的价格将再次飙升。在这方面已有先例。2009年之前,由于盗版猖獗,在线视频网站缺乏购买正版视频的强烈意愿,以致哪怕热门电视剧的单集网络版权也仅1万元,而如今热门电视剧单集网络版权在百万元以上已是数见不鲜。
新的问题是,飙升的影视作品采买成本,无疑会传导给广告主,面对水涨船高的广告成本,广告主会否转投到性价比更高的其他渠道。事实上,这一担忧绝非多余,随着UGC视频的再度兴盛,其广告传播价值愈来愈得到广告主们的认可。据国内极具品牌价值的视频社区爆米花网透露,近半年来,爆米花网的广告收入呈爆发增长态势。无独有偶,近来不断在UGC发力的酷6网也已尝到甜头。
由此,有业内人士指出,“反盗版联盟”虽得到了国家版权局的肯定,但眼下这场反盗版大战的最终走向还不甚明朗,而UGC或成为“得利渔翁”。因为相对于影视剧等视频资源而言,UGC视频制作成本要低很多,周期也明显要短,更为重要的是其版权清晰,更便于在移动端进行传播分享。而数据显示,2013年1-9月中国移动互联网市场用户已达8.2亿,多家主要视频网站来自移动端的流量已超过40%。
无论反盗版大战的结局如何,我们相信国内视频行业都会迎来一个秩序井然、良性竞争的光明未来。
软媒小编注:UGC的概念最早起源于互联网领域,即用户将自己原创的内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展示或者提供给其他用户。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