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色情”、“黑公关”并非地下互联网世界的全部,还有一些与“炒股”、“赌博”等主题相关的产业链,也在大众视野之外很是滋润的运转着。换句话说,只要能够保证利润的灰暗地带,都会有真菌孢子的滋生。中国媒体曾经从卡尔·马克思的《资本论》中引申出一句话,说的是“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挺而走险;如果有2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藐视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那么资本家们便会践踏世间的一切。”这句话本身逻辑存在硬伤,而且其实也不是《资本论》里的原文(而是中国当年在翻译中增加的注解),但是它所指向的现象是被广泛证明了的,环境污染、食品隐患等社会矛盾的原因皆出于此,地下互联网的存活根源也不例外。
德国哲学先贤黑格尔在《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中提出了“存在即合理”的辩证逻辑,所谓“合理”,常被曲解为“合乎道理”,实际意指的应当是“并非偶然”。在本文末尾,我想借用来解释地下互联网世界的存在:互联网不是一个脱离现实社会的时空,恰恰相反,它由现实社会中拔根而起,同时汲取了文明的黑白两面,无论是地上、地面还是地下,生长出来的果实都是同根同种,有一些无法公开的需求和意图,并不会凭空消失,陷到地下,自然有被满足的机会。我们没有必要上纲上线,时间的流逝、法制的完善、科技的进化、文化的变迁会来解决这些,在那之前,不妨安然旁观,“让上帝的归上帝,让凯撒的归凯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