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90后”借在网吧上网之机拆解电脑主机零件,后将赃物低价转卖给电脑维修中心。记者昨天获悉,两人分别以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房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今年21岁的杜某初中毕业后到一餐馆打工,工作之余迷上了到网吧上网。由于工资低又整日沉溺于网吧,杜某渐感钱不够花。一次,他听说电脑主机配件“很值钱”,便灵机一动,想到可趁在网吧上网的时候偷偷拆了主机零件来卖钱。
杜某事先准备好了螺丝刀等工具,借在网吧通宵上网之机,他在凌晨时将网吧包厢内的电脑主机拆解,盗走了主机内的电脑主板、显卡、内存及电源等配件,得手后委托朋友李某将赃物低价转卖给电脑维修中心。
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一个月内,杜某先后在3家网吧作案5起,获利1400元。然而,在最后一次作案时,他被网吧工作人员逮了个正着。经房山区价格中心鉴定,3家网吧共损失1万余元。
房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判处杜某有期徒刑1年,罚金1000元;杜某的朋友李某明知是赃物而予以销售,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