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网吧 >> 网吧天地 >> 网吧行业 >> 网络追踪 >> 正文

日本是如何进行电影审查的?

2013-1-5今传媒黄 珂
:日本是如何进行电影审查的?

摘 要:目前国内对日本电影审查和分级问题的研究,仅停留在对其分类等级的简单介绍,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文献。本文以日本电影审查和分级制度为研究点,在充分研究相关理论问题的基础上,立足原始文献,注重法律视角,通过典型研究和比较研究,历史主义地透视日本电影管制制度的发展历程,在比较的语境中思考中国现行的电影放映制度,希望能为建构有中国特色电影审查与分级制度提供一点思路。

一、引 言

电影,这一特殊的艺术表现和大众传媒形态,其传播由于具有时间上的迅速性和空间上的地域广延性、重复展现的便捷性等诸多优势,从诞生之日起,就作为一种被世人普遍接受的娱乐形式在全世界迅速普及。

然而,由于各国在政治体制、文化价值观上的差异,即便是对同一部影片,不同国家的政府和法制体系、甚至同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的价值认同感是不同的。于是,与本国的国家意志和文化价值认定相适应的电影审查制度也就随之产生了。

那么,在脱胎于东方式的封建社会却又认同资本主义价值体系的日本,它的电影审查制度是如何与国家意志和民族文化价值观相适应的?日本电影审查制度是如何形成与具体实施的?这种认识和实施又是如何逐步演进的?作者在充分参考日本国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实例进行深入分析,以期形成对日本电影审查制度的整体认识。

(配图)

二、“映画”与“检阅”——早期的电影和电影“审查”

在现代日语中,电影叫做“映画”。然而,在电影这个新生事物刚进入日本社会的早期,人们却不是这样称呼它的,那时叫“活动写真”或是“活动幻灯”。

在当时的日本人眼里,电影只是其中的人物或事物能够动的“画”或者“幻灯”。这种“活动写真”,和当时世上流行的曲艺、说书、杂耍、戏曲同列,都是“見せ物”(即“给人看的东西”),因此,自然也就没有专门适用于“活动写真”法律了。

相对于今天对电影胶片、对剧本的“事前审查”,当时实行的是一种颇具随意性的“中途审查”,和警察维持社会治安的行为没有什么区别。

首先,放映电影的场所要符合地方政府首脑和警视总监(类似于我们今天的公安局长)颁布的规定;其次,为了便于对电影情节内容进行审查,每个剧场都设有所谓的“临监席”,由当地的派出所派警察执行现场审查。

以下是文献记载的电影进入日本初期警察进行审查的一个典型案例。

明治三十年(注:公元1898年)六月,在栃木県鹿沼町的“大二座”剧场,从二十二号起,连续三天反映了美国影片《蝴蝶之舞》。

第一天,由于警察署长等官员也在观众席中,一切正常。可是到了二十二号夜场,当银幕上出现剧中人高高扬起腿跳舞的镜头时,坐在二楼临监席的警察突然提着灯来到一楼后台吼道:“停!”,辩士争辩道:“昨天署长不是看得很好的吗?”双方争执起来,互不相让。考虑到署长也没意见这一层,最后双方达成妥协——以剪裁掉这一组镜头,影片可以继续放映的结果而告终[1]。

本案例中,当事临监警察的审查依据正是电影进入日本以前就有的,与报纸、出版相关的法令。依据1887年修订颁布的出版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上述镜头就可以被当事警察视为“妨碍治安,有伤风化”的行为。

三、电影审查制度建立、发展、演变的历史特征

(一)电影审查的第一部地方法规

如前所述,在电影这个新生事物进入日本社会的早期,还谈不上具备与之相应的审查制度。然而,随着外国影片的不断涌入,旧的临监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电影管理的需要。同一部影片,有的地方能够放映,在另一个地方却被禁止;每放映一部电影就必须派出一个警察,警力跟不上需要。

于是,对电影胶片和台词进行统一管理的“事前审查”制度就应运而生了。而催生这种“事前审查”的,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法国影片“吉戈玛”。起初,对这部犯罪题材的影片,是按照以往的传统方式进行临监管理的。由于该片充斥着各种犯罪行为和作案方式,社会影响恶劣,被警方禁止放映。然而,电影发行商和剧场钻了警方管理漏洞的空子,在利益的驱动下,对原片的片名进行五花八门的改动、或是照葫芦画瓢地把它改编成日本版后,又堂而皇之地在全国各地放映,屡禁不止,结果导致儿童纷纷效仿影片作案。面对这种被动局面,东京警方于大正六年(1917年)八月一日颁布了日本电影审查史上第一个地方法规——《活动写真取缔规则》,并且在警视厅设立了“活动写真检阅室”专门负责对影片内容的审查。根据这个规则,凡影片中有以下镜头的,一律在禁映、剪裁之列:

1.含有有损国家和君主尊严镜头的。

2.含有通奸、自由恋爱等违背我国良风美俗镜头的。

3.含有接吻、卧室等可以诱发观众邪念镜头的。

4.含有防火、杀人、抢劫等可引诱观众产生犯罪动机镜头的[2]。

不久,东京的这一地方法规就扩大到了全国,后来又进一步发展为由内务省统一实施的全国性审查,以取代由东京警视厅实施的地方性审查。

至此,日本电影审查制度定下了它的针对性基调。现在看来,其中的第一条带有政治色彩,第二第三条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关于涉及性以及床戏镜头的内容,将在第三节重点讨论)此后的日本电影审查,无非是这个基调在新形势下的深化和演变而已。为了适应日本军国主义的对外扩张政策的需要,日本的电影审查更进一步演变成抵制西方民主制度、强化民族主义奴化精神、向国民灌输军国主义思想的工具。

(二)电影审查的第一部国家法律

昭和十四年(1939)是日本电影审查史上有特别意义的年份。这年十月,日本推出了历史上第一步全国性的《映画法》。该法律由二十六条规定构成。其中含有许多限制性的内容。如:“对外国影片上映的限制”,“对青少年观看电影的限制”,“放映文化、新闻片的义务”等。还确定了“有益于国民教育的电影的认定、制作、发行的许可制”,“导演、演员、摄影师的登录制”等强制性规定,至此,国家已经全面掌握了对电影的生杀大权。

据当年内务省的统计数据,同一年中,被审查的国内电影达582部,外国电影达一百一十一部。国内电影九十九处被剪裁,国外电影九十八处被剪裁。剪裁掉的国内影片胶片长达2848米,国外影片剪裁掉的胶片长度为2475米。

(三)美军占领期间强加于日本的电影审查制度——行业自律团体“映伦”的诞生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的电影业遭受了重创,仅毁于美军轰炸的电影院就达513家。日本战败后,美军对日本实行了军事占领。占领军司令部对日本的电影业实行了全面的军事管制,并宣布此前的电影法、内务省审查规定全部废除。接着,美军司令部于11月17日又进一步向日本政府递交了《关于清除反民主主义电影的通告》,禁止所有曾被用于国粹主义、封建主义、军国主义宣传的影片的放映、交换和交易。

在占领军禁令的管制下,共有225部电影被禁止上映,其中不乏二战期间被热映的影片(如黑泽明导演的《姿三四郎》、木下惠介导演的《花开的港口》等),还有不少宝贵的胶片被焚毁。

有意思的是,与此相反,一些此前根据日本的《映画法》和内务省审查规定被禁止上映的影片,尤其是描述恋爱、偷情的影片却得以重见天日。比如,以吉原“花柳街”为背景展开的“恋爱片”《吉原》,一直是以“有伤风化”为由被禁止上映,此时解禁。曾经被打入冷宫的以西方国家宫廷内的“偷情”为题材的《虚幻的恋情》,也得以重见天日。

昭和二十三年,占领军总司令部负责电影审查的哈利。施罗德(音译)对日本电影协会表示,希望设立一个自律审查的民间机构。这样可以避免将来日本恢复战前的电影审查官僚体制,同时也可以代替占领军承担起电影审查的职责。于

本文来源:今传媒 作者:黄 珂

声明
声明:本站所发表的文章、评论及图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mail:support@txwb.com,系统开号,技术支持,服务联系微信:_WX_1_本站所有有注明来源为天下网吧或天下网吧论坛的原创作品,各位转载时请注明来源链接!
天下网吧·网吧天下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