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9月25日),深圳唯冠同广和所的委托合同纠纷案在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广和所要求深圳唯冠优先支付此前代理iPad商标纠纷案的480万美元律师费。
跟深圳唯冠对簿公堂的并不止广和所一家。国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所)以及和君创业咨询集团(以下简称和君创业)也向深圳唯冠提出了优先支付律师费和相关费用的要求,两者诉求金额分别为240万美元和480万美元。
昨日,这三个案件一同进行审理,杨荣山亲自出庭。经过半天的审理,当事双方同意和解。
2010年2月,就iPad商标权属,苹果公司同深圳唯冠产生纠纷,深圳唯冠和广和所联系,由后者向前者提供法律、策划等相关服务。此后,和君创业携五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五维所)以及国浩所介入其中。
根据2011年变更改签后的合同,广和所按工作成果计提8%的风险代理律师费,而和君创业同国浩所、五维所共按工作成果计提10%的风险代理律师费。深圳唯冠在合同中承诺,尽一切努力,在第一时间优先支付律师费。
今年7月,iPad商标纠纷案尘埃落定,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的和解金。但是这几家律师事务所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律师费。
不过,深圳唯冠也有自己的无奈。据杨荣山透露,公司目前负债总额大约为2.8亿美元,深圳唯冠想靠苹果公司的和解费偿还所有债务显然是不可能的。而更重要的是,深圳唯冠的债权银行之前申请了财产保全,查封了iPad商标权在内的唯冠相关资产,所以和解费不能直接划给深圳唯冠,目前仍然在法院指定的账户上。
杨荣山方面称,广和所的计提比例太高,它的比例应该在2%~4%之间。不过肖才元称,不能和没有干活的公司去比,其8%的比例也是从原先15%降下来的。